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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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晓芳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监事于锋须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3月2日为首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828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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