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慧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3,560.44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60.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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