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2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160名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9人,授予数量由60万股调整为59.82万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董事长谢应波,董事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50元/股,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59.82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长谢应波,董事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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