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08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
楼4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4,904,4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904,4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7.34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7.342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洑春干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
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龚小玲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874,800 99.9339 29,673 0.066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875,050 99.9344 29,423 0.0656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874,800 99.9339 29,423 0.0655 250 0.000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2021
1 年限制性股票激 36,25 99.9182 29,673 0.0818 0 0.0000
励计划(草案)》 3,8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36,25
2 励计划实施考核 4,050 99.9189 29,423 0.0811 0 0.0000
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3 会授权董事会办 36,25 99.9182 29,423 0.0810 250 0.0008
理股权激励相关 3,800
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向华、朱根林、金建萍、龚小玲、钱卫芳、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金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卜浩、何非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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