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本期转回 年末余额
一、资产减值损失 1,441.06 1,070.36 875.12 1,636.30
1、存货跌价准备 1,441.06 1,070.36 875.12 1,636.30
二、信用减值损失 4,407.27 647.08 48.67 5,005.68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252.26 623.14 48.67 4,826.73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55.01 23.94 178.95
合计 5,848.33 1,717.44 48.67 875.12 6,641.98
注:上表中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本期计提、本期核销和本期转回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次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70.36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合计计提减值准备647.0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70.36万元,转回上年末已计提减值准备875.12万元,合计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95.24万元。
2020年度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47.08万元,核销资产原值48.67万元(上年末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47.08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647.08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符合《企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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