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1)00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1年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炜琨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程渝淇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供应链”)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保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有偿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配偶齐昌凤女士、华鹏飞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齐磊先生共同为华鹏飞供应链就贷款/授信事宜向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华鹏飞供应链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属正常、合理、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除已披露的担保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担保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用于办公使用的交易计划,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价格是参照北京石景山区同类房屋租赁价格确定,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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