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全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对公司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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