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1-01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崇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丁崇彬先生于2010年1月加入本公司,其作为公司流程与数字化领域的带头人,从无到有建立了公司的数字化运营体系,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做出卓越贡献;作为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重构了公司的研发团队并通过导入IPD(集成产品开发)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作为总裁办负责人,建立了公司运营管理体系,持续保障公司高效平稳运营。
丁崇彬先生先后分管产品开发体系、总裁办等,多年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丁崇彬先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深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流程与IT总监、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务。丁崇彬先生多年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丁崇彬先生作为公司流程与数字化领域的带头人,从无到有建立了公司的数字化运营体系,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做出卓越贡献;作为产品开发体系负责人,重构了公司的研发团队并通过导入IPD(集成产品开发)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作为总裁办负责人,建立了公司运营管理体系,持续保障公司高效平稳运营。
截至本公告日,丁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2,016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0.07%,另外还持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丁崇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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