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及“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计划完
项目名称 项目报批情况
总额 金金额 成时间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 苏园行审备【2018】
42,644.80 38,430.96 2年
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22号
苏园行审备【2018】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23,944.24 23,944.24 2年
124号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 苏园行审备【2018】
13,407.94 13,407.94 1.5年
级改造项目 125号
合计 79,996.98 75,783.14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金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投资
进度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 38,430.96 12,995.19 33.81%
建设项目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38.18 0.16%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3,407.94 3,256.11 24.28%
合计 75,783.14 16,289.48 —
注:“累计已投入金额”为初步测算,实际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延期原因:因2020年度疫情推迟复工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晚于预期。
2、延期安排: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现拟延期1年,即至2022年11月完成。
(二)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1、延期原因:因本项目重新选址建设,项目整体进度晚于预期。
2、延期安排: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现拟延期2年,即至2023年11月完成。
(三)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延期原因:本项目与“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在同一场地构建,本项目涉及的“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开展针对性的研究”等事项需待公司生产项目场地建设完毕后方能大规模启动。截至目前,公司新建厂房尚未完工,项目整体进度晚于预期。
2、延期安排: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1.5年,现拟延期1年,即至2022年5月完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依据实际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有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