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 拟投入总额
1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202,821.49 174,865.36 172,398.81
2 偿还银行借款 -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202,821.49 204,865.36 202,398.81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共获得利息收入349,184.73元,账面余额为2,025,592,879.75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序号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募投项目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7250188000223762 1,725,430,596.42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
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1310490127730 300,162,283.33 偿还银行借款
司郑州分行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为2,025,592,879.7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与上述账户存放金额的差额为公司尚未支付/置换的发行费用及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按公司目前综合融资成本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570.00万元。
3、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说明
1、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