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 录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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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1年2月26日 上午9:30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长征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介绍本次大会见证律师;
四、推选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六、股东提问和问询;
七、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会。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为《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累积投票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议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二、投票规则
出席会议的股东投票时,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如选票上该股东实际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小于或等于其拥有的对该议案的最大表决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股东对议案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拥有的对该议案的最大表决权数,则按以下情形区别处理:
(一)该股东的表决权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
(二)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股东所投的该议案下全部投票均为无效。
出现第二种情形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分配到每一候选人身上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不大于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指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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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2月18日议案一: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刘克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号)。
以上议案请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克洋: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任北京兴隆佳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至2020年12月,任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年2月4日
至今,任中基城投(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