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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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2月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2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周家儒先生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议案审议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下午股票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除了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14:30会议召开时,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记入现场表决数。
    
    四、请与会者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五、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建议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现场参会表决的同时又在网络投票的股东,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十、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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