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 Pharma Limited以6500万欧元股权对价款及最高不超过2000万欧元里程碑付款,获得西班牙能量源型医美器械公司High Technology Products, S.L.U.(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交易作价及相关商务条款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符合公司医美国际化发展需要,有助于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医美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1年 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