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239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213,204,925.6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陈可冀、王波、程华
    
    2021年2月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悦康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