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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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信测
    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信测标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
    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号)同意注册,信测标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5,000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73.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56.9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3,916.2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建设期
      1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            21,501.67            21,414.24    2年
      2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         7,382.32             7,382.32    1年
           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33.10             6,633.10    1年
                   合计                      35,517.09            35,429.66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
    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的事项。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
    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
    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信测标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
    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投
    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文磊施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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