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公司董事长董凡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唐先敏、张广海、曾凯、李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董事唐先敏、张广海、曾凯、李峰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唐先敏、张广海、曾凯、李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董事唐先敏、张广海、曾凯、李峰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唐先敏、张广海、曾凯、李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董事唐先敏、张广海、曾凯、李峰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或个
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其未能解除限售的57.5719万股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使公司总股本减少57.5719万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79910.9142
万股减少至79853.3423万股。因此,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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