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的议案》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存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专户2亿元超募资金中的1亿元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银盏支行专户、另外1亿元划转至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 划转金额 变更后
号 金额 金额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1 有限公司 2018023729200052806 5,265.50 10,000.00 15,265.50
清远经济
开发区支
行
2 中国光大 57560188000012677 34,660.11 -20,000.00 14,660.11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肇庆分行
花旗银行
3 (中国)有 1763092271 5,000.00 10,000.00 15,000.00
限公司广
州分行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4 有限公司 44050176020900000843 34,758.96 0 34,758.96
清远市分
行
合计 79,684.57 0 79,684.5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余额仅变更超募资金在不同开户行的余额,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会公告[2012]44号)》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新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02%,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等。该部分超募永久补流资金存放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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