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购买控股股东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控股股东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数码印罐业务的顺利推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购买控股股东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张秋菊、叶茂、罗正英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