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09号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0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 593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矿转债”自2020年12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中矿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15.53元/股。因公司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3万股限制性股票,“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7日起由15.53元/股调整为15.48元/股;因公司向3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2万股限制性股票,“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2日起由15.48元/股调整为15.47元/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深圳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矿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20-086号公告)、《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08号公告)。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①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28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并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即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如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矿转债”。在此之后若“中矿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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