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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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通”)于 2020 年 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改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5.2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5.37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943,181股(含9,943,181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00.00万股(含2,400.00万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413.00          49,977.81
        2              黄永军                           987.00           34,910.19
                    合计                              2,400.00          84,888.0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888.00万元(含84,88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背景下的基础软件研发       20,078.40        20,078.40
           升级平台建设项目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化能力平台建设项目       20,373.84        20,373.84
       3   补充流动资金                                   44,435.76        44,435.76
                          合计                            84,888.00        84,888.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改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调整,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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