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股票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1-01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72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人民币33.0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3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日升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95”。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日升转债总计为2,321,113,300元,即23,211,13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34%。
二、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月26日(T+2日)结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 9,642,69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 964,269,8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 146,16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 14,616,2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7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146,169张,包销金额为14,616,900元,包销比例为0.44%。
2021年1月2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3321320、010-83321321、021-35082183、0755-8255830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