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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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修订施行日为2021年1月1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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