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1,970.4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394,983,220.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374,108,236.3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9,343,605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129,343,555股为基数(差异50股系2019年公司回购股份2,209,650股,2020年授予限制性股票2,209,600股后的差额。)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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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71,77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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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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