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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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陈章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举陈章良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陈章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工作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 报备文件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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