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迪威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67,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2元/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112,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235,777.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3,876,362.7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07月01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55号《验
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1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精密制造项目 56,885 44,180.3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35 3,035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合计 65,920 53,215.3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33.8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精密制造项目 2,280.78 2,280.78
合计 2,280.78 2,280.78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353.08万元,其中:保荐费用283.02万元,律师费用18.87万元,其他发行费用51.19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390号)。
四、履行的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33.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蒋坤杰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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