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于 2021 年 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万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85.56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247.5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185.567万股变更为8,247.56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 ]年[ ]月[ ]日同意注 于2020年11月21日同意注册,首次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股,并于[ ]年[ ]月 2,602.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31
[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8247.56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247.567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
审议通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并在科创板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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