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原则,认真审阅了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
供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发钦、陈初升、张冰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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