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存放金额等事项以《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6,380.13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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