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688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名称: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安源东大道16号1001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国凤凰大厦1栋19C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微芯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微芯生物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萍乡永智 指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微芯生物的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8%
元,万元 指 人民币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安源东大道16号
10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396.978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96795587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合伙人名称 深圳市泰丰移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4.1356%,
胡菁华 12.9702%,广东海川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12.4057%
通讯方式 邮箱business.hu@foxmail.com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彩霞 委派代表 女 中国 广东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微芯生物股份的计划安排。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萍乡永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8,321,994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91%。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萍乡永智于2018年5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2020年6月19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不受比例限制。减持价格区间将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减持7,822,09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8%,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尚余20,499,900股未完成,其将继续按上述减持计划进行减持,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微芯生物无限售流通股22,421,994股,占微芯生物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47%,为微芯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微芯生物20,499,9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微芯生物股本总额的4.9999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所持有的微芯生物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萍乡永智英华元
丰投资合伙企业 2020/10/12 大宗交易 1,922,094 0.4688%
(有限合伙)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微芯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微芯生物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方式 间(元/股) (股)
萍乡 永 智 大宗 2020/8/31~ 48.91~50.31 5,900,000 1.4390%
英华 元 丰 交易 2020/9/23
投资 合 伙
企业(有限
合伙)
萍乡 永 智 大宗 2020/10/12 48.91~50.31 1,922,094 0.4688%
英华 元 丰 交易
投资 合 伙
企业(有限
合伙)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易买卖微芯生物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生物孵化器2号楼601-606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 上市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
名称 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一 道 生 物 孵 化 器
601-606
股票简称 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 688321
信息披露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 信息披露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义务人名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义务人注 白源街安源东大道 16
称 伙) 册地 号1001室
拥有权益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有 □ 无 ?
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行动人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22,421,994股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5.47%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1,922,094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0.4688%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12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
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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