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下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12.22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公告》(2020-01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 议 案 所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1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合肥芯海作为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新增合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 议 案 所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0-02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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