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年10月16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
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
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正常发展。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的收益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16日,亿华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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