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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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0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平安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平安召集,由于审议事项时间较紧急,公司监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且同意于 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授予数量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月20日,并同意以15.1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本次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聘请并经交易对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现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标的公司的损益进行审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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