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 JIANG LIZI YUAN FOOD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提示,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的全文。
一、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新股及赔偿损失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本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王旭斌夫妇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王旭斌夫妇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本企业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根据本人/本企业转让原限售股票的转让价格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孰高的原则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本企业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购回股份及赔偿损失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本企业关于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以本人/本企业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现金分红,以及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30%作为履约担保,且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它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损失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关于赔偿损失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以本人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本次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红,以及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3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作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会计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源评估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评估机构,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王旭斌夫妇承诺
水滴泉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国平、王旭斌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本企业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人/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2、本公司股东千祥投资承诺
千祥投资作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3、本公司股东茅台建信投资承诺
茅台建信投资作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本合伙企业在发行人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4、本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誉诚瑞投资承诺
誉诚瑞投资作为本公司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5、本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鑫创晟瑞投资承诺
鑫创晟瑞投资作为本公司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6、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许甫生、方建华、程伟忠、孙旭芬承诺
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许甫生、方建华、程伟忠、孙旭芬作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崔宏伟、郑宋友承诺
崔宏伟、郑宋友作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8、本公司董事、监事夏顶立、裘娟萍、曹健、陆竞红、汪雪浓承诺
夏顶立、裘娟萍、曹健、陆竞红、汪雪浓作为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如有)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如有)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9、方爱芬、林小忠及朱颖霄等3名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3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10、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斌近亲属王文斌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发行人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性行动人持股的锁定、减持等承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投产,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借一流的技术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市场的战略布局。对不同发展阶段、销售区域及销售渠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销售推广策略和返利补贴政策,同时加速全国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铺市率,提高产品陈列辨识度。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公司将继续坚持从战略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致力于持续优化组织结构、建立人才储备和完善激励机制,构筑部门沟通机制和人才内部流动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搭建李子园特有的“选、用、育、留”人才平台,促进高绩效工作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奠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上述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对未来利润情况作出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进行员工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于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和王旭斌夫妇,就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在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发生需向公司或投资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遵守本减持承诺;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9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稳定股价预案》,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王旭斌夫妇、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此预案的相关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
(一)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启动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及启动条件时,公司每次稳定股价的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由公司回购股票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二阶段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第一阶段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及启动条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预案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股票回购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约定:
①公司每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和1,000万元之间的孰高者。
②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③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增持
控股股东应当于股价触及启动条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控股股东同时承诺:
①每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②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③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一阶段稳定股价措施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具体由控股股东和公司协商确定。公司回购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措施需在每次触及启动条件后的60天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得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如果在上述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和控股股东可停止回购/增持公司股票,并不受最低资金使用量的约束。
2、第二阶段的具体措施
如果在公司和控股股东每次用于回购/增持的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仍未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由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公司和控股股东第一阶段的资金使用完毕后的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计划,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应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30%。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增持计划公告后30日内实施完毕。如果在上述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停止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未连续三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上述措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的,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下一次稳定股价计划。
(三)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1、如果控股股东未按约定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承诺,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考虑到本公司目前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可以在上述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方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决定: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870.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不低于25.00%,均由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六、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一)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风险
随着行业监管力度日趋严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及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已经成为食品生产性企业是否能够稳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虽然公司在含乳饮料行业沉淀多年,积累了较多质量控制、流程管理方面的实务操作经验,已通过并持续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进行生产,对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监控。但如果公司的生产、采购、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漏或产品流通运输环节损坏等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且公司未能及时、妥善处理上述问题,其将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和盈利水平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单一产品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及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甜牛奶乳饮料系列是公司畅销20余年的经典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含乳饮料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7,757.16 万元、76,008.31 万元、92,918.70 万元和40,974.2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12%、96.71%、95.53%和95.75%,为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含乳饮料以其营养、健康、解渴等特点,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和喜好。经过多年的市场运营和品牌推广,“李子园”品牌甜味含乳饮料在细分市场上已形成一定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对单一产品依赖程度较高,主要是实施大单品销售拓展策略所致。从中短期看,大单品销售策略将有助于公司树立品牌形象,快速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然而从长期看,如消费者偏好、市场竞争环境、法律法规等市场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异地生产基地经营管理的风险
目前,公司已发展为拥有浙江金华、江西上高、浙江龙游三大自有生产基地和红河云牧乳业有限公司、河南谷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委托加工企业的综合性生产企业。对于异地自有生产基地,公司通过选派生产管理、技术品控、财务等关键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监督;对于委托加工企业,公司通过统一采购主要原辅料,派驻现场品控人员及仓储管理人员对其生产进行全程监控,同时对其产品进行定期、不定期质量抽查和验厂检查。
异地生产基地是否可以系统并严格执行总部制订的生产流程控制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驻厂品控人员及总部质量控制人员是否能够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有效、全面的管理,其对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异地生产基地生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含乳饮料主要原材料包括奶粉、生牛乳、白砂糖等,包装材料主要包括高密度聚乙烯、包装箱等。报告期内,李子园上述主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占各年度自制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4.27%、63.45%、60.94%和62.11%。公司采用集中采购模式,总部对供应商进行统一筛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公司奶粉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向恒天然进口取得,其价格受自然环境、奶牛存栏量、供求关系、流通渠道、通货膨胀、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而波动。
虽然,公司通过适时适当提高奶粉储备量,签订奶粉远期合同锁定采购价格,适度调整产成品销售价格,提高国产奶粉奶源比例或更换其他进口奶粉供应商等方法以保证公司一定的利润水平,但如果原材料价格短期大幅上涨或国际贸易政策短期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可能无法及时通过调整销售价格或变更奶源供应商有效应对,从而对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销售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分布于华东地区,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289.60万元、50,996.29万元、59,015.37万元和24,376.61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68.71%、64.89%、60.67%和56.96%。
公司在巩固华东地区销售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发河南、江西、云南等华中、西南地区市场。但公司对华东地区依赖程度依然较高,因此该区域的市场容量、市场开拓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我国及韩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目前,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可控,但如果后续疫情发生不利变化及出现相关产业传导等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进而对公司业务开拓造成不利影响。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0]6369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1,839.84万元,负债总额为35,941.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5,898.02万元。2020年1-9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2,670.29万元,较2019年1-9月增长7.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97.14万元,较2019年1-9月增长20.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8.13万元,较2019年1-9月增长12.63%。2020年7-9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9,677.47万元,较2019年7-9月增长17.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3.18万元,较2019年7-9月增长17.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6.27万元,较2019年7-9月增长14.62%。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的经营模式、采购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经营环境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之说明。
(二)2020年业绩预告信息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6,194.6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97%;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20,238.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41%;预计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370.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14%。发行人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上持续拓展所致。
前述2020年度业绩预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疫情对宏观经济及公司业绩的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3,870.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
份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
每股发行价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发行市盈率 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15元/股(以截止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截止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及保荐费用 5,660.38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90.57万元
(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 律师费用 834.92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与各项费用
加总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2.26万元
所致)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4.37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 8,482.5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LIZIYUANFOODCO.,LTD.
注册资本 11,6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22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6年11月2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邮政编码 321031
电话号码 0579-82881528
传真号码 0579-82888750
互联网网址 www.liziyuan.com
电子信箱 zqswb@liziyuan.com
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化
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饲
经营范围 料、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注塑类、吹塑类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食品
技术的开发;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
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于2016年11月2日由浙江李子园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浙江李子园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16年7月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聘请天源评估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2016年9月12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6]4247号),经审计,浙江李子园截至2016年7月31日账面总资产为279,500,454.17元,总负债60,341,125.90元,净资产为219,159,328.27元。
2016年9月12日,天源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6]第0288号),经评估,浙江李子园截至2016年7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21,915.93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8,473.15万元,评估增值6,557.22万元,增值率为29.92%。
2016年9月27日,浙江李子园股东会作出决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6]4247 号)、天源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6]第0288号)予以确认;同意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16年 7 月 31 日,由公司全体 18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19,159,328.27元,按照3.0019:1折股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7,300.7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股本总数为7,300.72万元,注册资本7,300.72万元,各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不变,净资产超出部分146,152,128.27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2016年9月27日,浙江李子园全体股东签订《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该协议对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持股比例、筹备事宜、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浙江李子园之全体股东即为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同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9月3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248号)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9月27日,李子园(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浙江李子园截至2016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9,159,328.27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收到的净资产按3.0019: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7,300.72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146,152,128.27元计入李子园(筹)资本公积。
2016年11月2日,发行人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314730958X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300.72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水滴泉投资,李国平、王旭斌等14位自然人,千祥投资、誉诚瑞投资、鑫创晟瑞投资等3家有限合伙企业。发起人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水滴泉投资 3,300.00 45.20
2 李国平 2,236.92 30.64
3 王旭斌 543.80 7.45
4 千祥投资 482.00 6.60
5 誉诚瑞投资 193.00 2.64
6 鑫创晟瑞投资 185.00 2.53
7 朱文秀 65.00 0.89
8 苏忠军 52.00 0.71
9 方建华 49.00 0.67
10 许甫生 45.00 0.62
11 程伟忠 42.00 0.58
12 马中阳 28.00 0.38
13 朱颖霄 23.00 0.32
14 崔宏伟 15.00 0.21
15 郑宋友 12.50 0.17
16 王顺余 12.50 0.17
17 方爱芬 8.00 0.11
18 林小忠 8.00 0.11
合计 7,300.72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主要发起人为水滴泉投资、李国平、王旭斌和千祥投资。
在发行人整体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前,水滴泉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主要资产为对发行人前身浙江李子园的长期股权投资;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与其在公司职务对应的业务,主要资产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前身浙江李子园的股权;千祥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前身浙江李子园的股权。
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浙江李子园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时承继了浙江李子园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和资质,成立时主要从事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与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改制设立前后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其之间的联系
公司系浙江李子园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后保持了浙江李子园原有的业务流程,改制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除股权关系以及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外,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浙江李子园整体变更设立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园所有的资产、债务、人员均由发行人承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起人出资资产权属及负债的变更手续已履行完毕,公司已合法拥有相关权利。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11,61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8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15,4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不低于25.00%。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万股) (万股)
1 水滴泉投资 4,962.00 42.74 4,962.00 32.05
2 李国平 3,355.38 28.90 3,355.38 21.68
3 王旭斌 815.70 7.03 815.70 5.27
4 千祥投资 723.00 6.23 723.00 4.67
5 茅台建信投资 658.92 5.68 658.92 4.26
誉诚瑞投资6 289.50 2.49 289.50 1.87
7 鑫创晟瑞投资 277.50 2.39 277.50 1.79
朱文秀8 97.50 0.84 97.50 0.63
9 苏忠军 78.00 0.67 78.00 0.50
10 方建华 73.50 0.63 73.50 0.47
11 许甫生 67.50 0.58 67.50 0.44
12 程伟忠 63.00 0.54 63.00 0.41
13 朱颖霄 34.50 0.30 34.50 0.22
14 孙旭芬 30.00 0.26 30.00 0.19
15 崔宏伟 22.50 0.19 22.50 0.15
16 郑宋友 18.75 0.16 18.75 0.12
17 王顺余 18.75 0.16 18.75 0.12
18 方爱芬 12.00 0.10 12.00 0.08
19 林小忠 12.00 0.10 12.00 0.08
20 社会公众股 - - 3,870.00 25.00
合计 11,610.00 100.00 15,480.00 100.00
注:按发行下限3,870.00万股测算。(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水滴泉投资1 4,962.00 42.74
2 李国平 3,355.38 28.9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 王旭斌 815.70 7.03
4 千祥投资 723.00 6.23
5 茅台建信投资 658.92 5.68
6 誉诚瑞投资 289.50 2.49
7 鑫创晟瑞投资 277.50 2.39
8 朱文秀 97.50 0.84
9 苏忠军 78.00 0.67
10 方建华 73.50 0.63
合计 11,331.00 97.60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公司内部任职情况
(万股)
1 李国平 3,355.38 28.90 董事长
2 王旭斌 815.70 7.03 董事、副总经理
朱文秀3 97.50 0.84 董事、总经理
4 苏忠军 78.00 0.67 董事、副总经理
5 方建华 73.50 0.63 副总经理
6 许甫生 67.50 0.58 副总经理
程伟忠7 63.00 0.54 董事会秘书
8 朱颖霄 34.50 0.30 龙游李子园经理
9 孙旭芬 30.00 0.26 财务总监
10 崔宏伟 22.50 0.19 鹤监壁事李会子主园席经、理
合计 4,637.58 39.94 ——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万股) (%)
水滴泉投资 直接持股 4,962.00 42.74 为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控制之企
业
李国平 直接持股 3,355.38 28.90 王旭斌之配偶
王旭斌 直接持股 815.70 7.03 李国平之配偶
誉诚瑞投资 直接持股 289.50 2.49 王旭斌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许甫生 直接持股 67.50 0.58 李国平之妹妹李秀芳之配偶
楼根炉 间接持股 39.00 0.36 楼慧平之父,千祥投资之股东
王文斌 间接持股 30.00 0.26 王旭斌之弟弟,鑫创晟瑞投资之股东
楼慧平 间接持股 9.00 0.08 楼根炉之女,鑫创晟瑞投资之股东
李 能 间接持股 7.50 0.06 李国平之妹妹李秀媛之配偶,鑫创晟瑞投
资之股东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其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相关事宜出具了书面承诺,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含乳饮料、复合蛋白饮料、乳味风味饮料及其他等,其中甜牛奶乳饮料系列是公司畅销二十余年的经典产品。
公司推出甜牛奶乳饮料系列产品以来,凭借优良的品质以及独特的牛奶风味和口感赢得了广大消费者喜爱。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耕耘,“李子园”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奠定了公司在“甜牛奶”市场的优势地位。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产品研发和创新,在保证经典口味传承的同时,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不断研发新产品,向市场推出了“纯情乳”酸奶乳饮料、煮系列饮品、“零脂肪”乳酸菌饮品?核桃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VD 钙乳酸饮料、枸杞大红枣奶味饮料、榴莲牛奶(臭臭奶)、风味酸奶系列等产品。
(三)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售模式 主营业务 占比 主营业务 占比 主营业务 占比 主营业务 占比
收入 (%) 收入 (%) 收入 (%) 收入 (%)
经销模式 41,420.39 96.79 94,389.81 97.04 76,700.33 97.59 59,506.77 99.03
直销模式 1,374.42 3.21 2,879.84 2.96 1,890.67 2.41 584.71 0.97
合 计 42,794.81 100.00 97,269.65 100.00 78,591.00 100.00 60,091.49 100.00
公司主要依靠经销模式进行销售推广,报告期内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达到95.00%以上,营业收入增长稳定。
公司结合自身产品优势及销售区域市场特点,建立了《经销商选取标准及选取制度》,采用了分区域经销及特通渠道相结合的特有买断式经销商模式。根据市场成熟度的不同,公司在县、市、区分区域分渠道选取适合的经销商,在减少多级批发产生的管理成本和市场费用、增加经销商通路利润的同时,也缩短铺货期和货架期,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购买到新鲜实惠的含乳饮料;企业也更贴近终端市场,更及时了解终端客户需求、市场行情变化、规范渠道经营行为,最终实现“共赢”局面。此外,结合李子园产品营养与口感互补,健康与休闲相互融合的特点,公司大力拓展学校、早餐、网吧、部队等特通渠道经销商拓展,最终实现全区域、全渠道的销售覆盖。
(四)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奶粉、生牛乳、白砂糖等,包装材料主要包括高密度聚乙烯、包装箱等。公司由总部供应中心统一负责采购事宜,对于主要原辅料如奶粉、生牛乳、白砂糖、高密度聚乙烯及关键食品添加剂等,由总部集中采购后进行全国生产基地调配,而外包装材料及部分低值易耗品等由子公司及委托加工企业自行采购。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中心主要负责原材料供应市场调研、供应商储备,供应商评估及日常监督,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完成公司年度采购目标,严格把握采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仓储成本。
(五)行业基本情况及本公司行业地位
含乳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及适量辅料经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制品,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等。
我国含乳饮料在上世纪80年代起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对含乳饮料营养、风味及口感相互协调等特点的认知不断提高,对含乳饮料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的产品开发、营销体系建设和品牌打造,不断进行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甜牛奶乳饮料系列在市场同类产品中独树一帜,凭借其优良的品质以及独特的风味和口感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公司以华东、西南、华中区域为重点核心市场,以浙江金华、江西上高和浙江龙游三个生产基地为中心,各委托加工企业为辅助,通过重点布局、辐射周边的发展方式开拓市场业务。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发展,公司拓展了全国市场,并在重点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在含乳饮料行业中排名靠前,在浙江、云南、河南、安徽、江苏、江西等地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以甜牛奶乳饮料系列为核心产品,植根重点市场,布局全国的含乳饮料生产企业。
五、发行人主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052.52 5,386.16 - 14,666.36 73.14%
机器设备 23,566.52 6,723.14 - 16,843.38 71.47%
运输工具 665.79 238.50 - 427.30 64.18%
电子及其他设备 1,239.91 604.97 - 634.94 51.21%
合计 45,524.74 12,952.76 - 32,571.98 71.55%
1、房屋建筑物
(1)公司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自有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建(筑m面2)积 用途 他权项利
1,183.35
1,474.68 工业厂房
2,208.25
3,866.59
3,882.99 办公用房
4,074.65 集体宿舍
浙(2017)金华 金东区曹宅镇东工 5,445.70
1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业区 已抵押
0032569号 5,507.85
7,394.93
210.50 工业厂房
12,904.01
2,019.92
1,692.03
1,768.78
浙(2017)杭州 中融城市花园2幢1
2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单元602室 173.40 办公用房 无
0134762号
浙(2017)杭州 中融城市花园2幢2
3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单元601室 171.55 办公用房 无
0134763号
琼(2018)琼海 琼海市博鳌镇万泉
4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河口海滨旅游区(卡 126.17 办公用房 无
0024724号 森·博鳌亚洲湾)普吉
岛18#A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建筑面积 用途 他项
(m2) 权利
江西李 赣(2020)上高
5 子园 县不动产权第 五里岭工业园 33,169.90 工业厂房 无
0002271号
龙游李 浙(2019)龙游 龙游工业园区同舟
6 子园 不动产第 路32号 23,156.62 工业厂房 已抵押
0002276号
龙游李 浙(2019)龙游 龙游工业园区同舟
7 子园 不动产第 路32号 19,736.15 工业厂房 已抵押
0002277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东工业区建筑面积为1,382.57平方米仓库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2)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第三方主要承租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地址 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1 双园 洪少冬 上饶市凤凰大道凡尔赛 3,0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10
食品 17幢1101室 临时居住 -2021.01.09
2 双园 徐小辉 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号 2,3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6.13
食品 1805室 临时居住 -2020.12.31
3 双园 徐岭 上海闵行区宝城路158弄 5,9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3.18
食品 1号502室 临时居住 -2021.03.17
双园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 业务联络及 2019.12.18
4 食品 周先军 家家景园三期63幢1202 3,1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17
室
5 双园 魏子钦 芜湖市长江长现代城3幢 3,0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08
食品 1-1001 临时居住 2022.01.07
6 双园 赵连波 石家庄市长安区御景半 2,6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01
食品 岛9#-1-3102 临时居住 -2022.12.31
7 双园 马富强 贵阳市南湖区美树阳光 2,5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15
食品 15栋2单元901室 临时居住 -2021.01.15
8 双园 马伶俐、 重庆市沙坪坝大学城富 2,5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01
食品 杨秀全 力城蝶花岸E1-21-5 临时居住 -2021.12.31
9 双园 刘宏大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南环 4,7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09-
食品 里33号楼3层5单位301 临时居住 2021.01.08
10 双园 于青 青岛市李沧区临汾路148 2,8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09-
食品 号5号楼2单元2401户 临时居住 2021.01.08
11 双园 孙丽颖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 2,8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3.01-
食品 府大路224-6号(1201) 临时居住 2021.03.01
12 双园 莫风六 昆明市世纪城玉春苑9幢 3,366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15-
食品 1单元5A号 临时居住 2021.01.14
13 双园 张润芬 大理市经济开发区阳光 2,7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3.01-
食品 领居6幢1单元402号 临时居住 2021.02.28
14 双园 尹延锋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3期 4,2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4.01
食品 2单元1104 临时居住 -2021.01.31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地址 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双园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 业务联络及 2020.10.10
15 食品 孙杰 嘉元路663号康桥花园 3,1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23幢1105室
双园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 业务联络及 2020.10.21
16 食品 聂娟 塘路735号白沙湾嘉园 4,3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A8A9A10栋208、209
双园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城 业务联络及 2020.10.17
17 食品 张中亮 街27号1号楼4层0402 4,7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号
18 双园 戴庆银 南京市秦淮区龙翔雅苑 4,4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10.01
食品 11幢35号202室 临时居住 -2020.12.31
双园 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东 业务联络及 2020.10.01
19 食品 杨莎媚 江路18号塘厦东郡7幢2 3,0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单元304
双园 唐昭梅、 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 业务联络及 2020.07.01
20 食品 朱正 866号香逸熙园小区36 3,5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栋1单元702室
双园 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业务联络及 2020.03.05
21 食品 孔海兰 192号世茂锦绣长江C3 3,6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1.03.04
地块一期8栋24层1室
22 双园 郭保龙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2,5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11.01
食品 新开南巷15号16幢 临时居住 -2020.12.31
23 双园 韦碧吟 海口市龙华路金都大厦 2,5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14
食品 9B2房 临时居住 -2021.01.13
许昌市东城区学院路以
24 双园 张静 东、南海街以南恒大绿洲 2,7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2.07
食品 14幢东起1单元18层西 临时居住 -2021.02.07
屋
双园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 业务联络及 2020.10.01
25 食品 李晓明 鸿都巷41号4栋1单元1 2,5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楼2号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太
26 双园 李萍、邵 岳路荆沙人信城太岳园 2,5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1.13
食品 春华 一期B3栋1单元13层2 临时居住 -2021.01.12
号
27 双园 黄梅霞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亲亲 3,100元/月 业务联络及 2020.03.01-
食品 家园48幢171号303室 临时居住 2021.02.28
双园 晋安区王庄街道晋连路 业务联络及 2020.05.07-
28 食品 陈然 36号世欧王庄城乐东地 3,5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块C2-5#楼1007单元
双园 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 业务联络及 2020.06.01-
29 食品 贾兵 12号东方广场北一栋2 2,500元/月 临时居住 2020.12.31
单元9E号房
30 双园 曾海云 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南路 2,900元/月 员工宿舍 2020.11.01-
食品 18号新盛花园2109户 2020.12.31
金华道鸿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 22,619.50 业务联络及 2020.03.22
31 发行人 网络科技 南路68号总部中心2#楼 元/月 办公用房 -2023.03.21
有限公司 901室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地址 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32 江西 熊谨慎 敖阳镇(?)河北街(村) 583元/月 员工宿舍 2020.03.10-
李子园 兰家大道路 2021.03.11
上高县惠
33 江西 邦保障性 上高县五里岭工业园 990.25元/月 员工宿舍 2020.03.22
李子园 住房投资 -2022.03.21
有限公司
上高县国
34 江西 有资产营 金惠花园1单元101室 308元/月 员工宿舍 2019.03.01-
李子园 运有限公 2022.02.28
司
35 龙游 周江华 衢州市龙游县中泰丽苑2 1,250元/月 员工宿舍 2020.08.20-
李子园 栋3单元106房 2021.08.19
云南 陆良县廉 陆良县城青山工业园区 2019.02.18-
36 李子园 租房管理 (沙林大道旁) 3,000元/月 员工宿舍 2024.02.17
办公室
37 鹤壁李 马志玲 鹤壁浚县城镇卫水大道 1,750元/月 员工宿舍 2020.05.20-
子园 路西 2021.02.1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向第三方主要出租房屋情况以下:序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地址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 2m)
金华市宝灵康 李子园工业 2019.11.20-
1 发行人 智能科技有限 园10#厂房 42.48 1.4万元/年度 2020.11.19
公司
第1-3年32万元/年;
2 发行人 金华市金东区 李子园工业 2,160.00 第4-6年34万元/年; 2015.05.01-
景城岛宾馆 园10#厂房 第7-9年36万元/年; 2025.04.30
第10年38万元/年
3 发行人 金华市金东区 李子园工业 60.00 第一年1.98万元/年; 2020.06.01-
棒棒副食品店 园10#厂房 第二年2.18万元/年 2022.05.31
4 发行人 金华市金东区 李子园工业 80.00 第一年2.8万元/年; 2020.02.28-
战军板材店 园10#厂房 第二年3.08万元/年 2022.02.27
5 发行人 金华市大生商 李子园工业 61.00 1.4万元/年 2020.03.01-
贸有限公司 园10#厂房 2021.02.28
金华市国园食 李子园工业 2020.01.01-
6 发行人 品销售有限公 园10#厂房 87.32 0.945万元/年 2020.12.31
司
7 发行人 金华市金东区 李子园工业 80.00 第一年2.70万元/年; 2019.04.10-
红火门业商行 园10#厂房 第二年2.97万元/年 2021.04.09
8 发行人 金华市顺丰速 李子园工业 188.80 第一年5.60万元/年; 2019.06.01-
运有限公司 园10#厂房 第二年6.16万元/年 2021.05.31
浙江泰润鑫消 李子园工业 第一年2.80万元/年; 2019.07.01-
9 发行人 防科技有限公 园10#厂房 84.96 第二年3.08万元/年 2021.06.30
司
龙游 龙游海宏纸制 龙游李子园 第一年97.83万元/年; 2019.12.01-
10 李子园 品有限公司 5号厂房 7,732.00 第二年107.61万元/年; 2022.11.30
第三年118.37万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房产主要为业务联络及临时居住和员工宿舍用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自有和租赁的房屋占用地均为国有出让土地,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的情形。
2、生产设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所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台、套)
发行人
1 自动化包装系统 30 1,868.66 1,026.17 54.91%
2 灌装机系统 15 1,597.89 851.43 53.28%
3 水封式连续杀菌系统 2 1,115.70 688.51 61.71%
4 杀菌机 15 1,027.92 265.08 25.79%
5 吹瓶机 25 590.91 354.42 59.98%
6 贴标机 14 471.58 303.85 64.43%
7 空气/水净化处理系统 1 456.58 238.93 52.33%
8 锅炉系统 1 272.21 192.25 70.63%
9 快速分析仪 6 244.76 155.24 63.42%
10 污水处理系统 1 231.17 75.58 32.70%
江西李子园
1 水封式连续杀菌系统 2 1,112.24 871.61 78.37%
2 空气/水净化处理系统 1 690.76 526.50 76.22%
3 自动化包装系统 6 472.47 366.98 77.67%
4 污水处理系统 3 421.10 318.88 75.73%
5 灌装机系统 3 501.08 408.25 81.47%
6 吹瓶机 10 420.29 337.08 80.20%
7 杀菌机 6 188.72 148.38 78.62%
8 锅炉系统 1 117.16 89.34 76.25%
9 储料、配料罐 22 152.97 125.51 82.05%
10 分离机 3 87.17 68.54 78.62%
龙游李子园
1 自动灌装机系统 7 3,003.67 2,585.48 86.08%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台、套)
2 空气/水净化处理系统 3 1,251.54 1,079.16 86.23%
3 全自动/半自动杀菌锅 7 1,069.12 930.52 87.04%
4 全自动吹瓶机系统 2 700.29 630.28 90.00%
5 自动化包装系统 14 830.64 725.44 87.33%
6 储料、配料罐 46 430.01 368.83 85.77%
7 真空传送纸七色印刷机 1 417.09 354.36 84.96%
8 豆浆预处理系统 1 299.48 256.80 85.75%
9 均质机 8 141.03 120.94 85.75%
10 污水处理系统 1 115.77 99.27 85.75%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001.32 619.23 - 7,382.08
电脑软件 479.39 156.60 - 322.79
排污权 130.40 92.74 - 37.66
合计 8,611.10 868.57 - 7,742.53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9宗,均以出让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终止日期 他项
号 权利
浙(2017)金华 金东区曹宅镇东 工业
1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区 95,013.00 用地 2052.08.01 已抵押
0032569号
浙(2017)杭州 中融城市花园2幢
2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1单元602室 44.70 综合 2050.09.27 无
0134762号
浙(2017)杭州 中融城市花园2幢
3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2单元601室 44.30 综合 2050.09.27 无
0134763号
琼(2018)琼海 琼海市博鳌镇万
4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泉河口海滨旅游 383.96 住宅 2067.11.15 无
0024724号 区(卡森·博鳌亚洲
序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终止日期 他项
号 权利
湾)普吉岛18#A
江西 赣(2020)上 工业
5 李子园 高县不动产权 五里岭工业园 70,200.00 用地 2067.01.17 无
第0002271号
龙游 浙(2019)龙 龙游工业园区同 工业
6 李子园 游 不动 产第 舟路32号 43,678.00 用地 2067.03.13 已抵押
0002276号
龙游 浙(2019)龙 龙游工业园区同 工业
7 李子园 游 不动 产第 舟路32号 36,322.00 用地 2067.03.13 已抵押
0002277号
鹤壁 豫(2017)浚 河南省鹤壁市浚 工业
8 李子园 县不动产权第 县黎阳街道纬四 100,002.97 用地 2067.08.09 无
0000239号 路北、天宁路西
云南 云(2018)陆 陆良县工业园区 工业
9 李子园 良县不动产权 青山片区 56,166.00 用地 2068.10.25 无
第0004906号
2、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180项,发行人已取得的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3、专利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79项专利,其中7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外观设计专利。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取得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4、著作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1项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第一大股东水滴泉投资持有公司 42.7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发行人之外,水滴泉投资未投资其他企业。
3、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李国平、王旭斌夫妇除控制发行人之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 类型 出资情况/ 经营范围 主营
名称 经营者 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实业投
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
李国平 上除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咨询,未
持有70.00% 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水滴泉 有限责 的股权;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实业投
1 投资 任公司 王旭斌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资和投
持有30.00% 企业形象策划。(凡涉及后置审批项 资管理
的股权 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
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
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除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咨
王旭斌持有 询)(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
57.51%出资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实业投
2 誉诚瑞 有限合 额;并为其执 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资和投
投资 伙企业 行事务合伙 业务)。(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 资管理
人 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
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控制的水滴泉投资、誉诚瑞投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4、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49.30万元、42.58万元、28.00万元和1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联方 交易 定价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内容 政策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华市婺城区 采购 协议价 - - - - - - 10.26 0.03%
众翔印刷厂 商品
金华市大生商 采购 协议价 13.29 0.05% 27.34 0.05% 12.43 0.03% - -
贸有限公司 商品
浙江德多美医 接受
疗投资管理有 劳务 协议价 - - - - 30.15 0.06% 31.08 0.08%
限公司
金华市焕华科 接受 协议价 - - 0.66 0.00% - - 3.63 0.01%
技有限公司 劳务
金华市婺城区 采购
天航文化体育 商品 协议价 - - - - - - 4.33 0.01%
用品经营部
合计 13.29 0.05% 28.00 0.05% 42.58 0.09% 49.30 0.13%
注:上表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销售主要为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销售,销售金额分别为601.97万元、824.51万元、974.72万元和39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联方 交易 定价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内容 政策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华市金东区邢 出售 协议
妙玲副食品经营 商品 价 263.91 0.61% 649.25 0.67% 509.10 0.65% 342.64 0.57%
部
磐安县秀香副食 出售 协议 126.19 0.29% 325.47 0.33% 315.41 0.40% 259.33 0.43%
批发部 商品 价
关联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联方 交易 定价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内容 政策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合计 390.10 0.91% 974.72 1.00% 824.51 1.05% 601.97 1.00%
注:上表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关联租赁情况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向关联方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提供办公用房屋,取得租赁及水电费用收入3.63万元和1.07万元,金额较小。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人) 16 16 16 13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人) 15 15 15 12
报酬总额(万元) 284.68 565.45 490.41 396.25
(5)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最近三年发生的交易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2018年2月,公司将1辆奥迪轿车出售给实际控制人王旭斌之弟弟王文斌之子王博颖。
根据金华市大明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2018年2月2日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书》(金大明估字[2018]26号),上述车辆截至鉴定评估基准日2018年2月2日的评估值为5.60万元。经公司与王博颖协商,本次车辆出售交易价格按上述评估值确定为5.60万元。2018年2月,王博颖已将5.60万元购车款项全部支付予公司,上述车辆相应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3、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往来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账款
金华市婺城区众翔印刷厂 - - - 0.90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 2.94 12.42 -
小计 - 2.94 12.42 0.90
预收款项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17.28 49.40 41.09 21.15
金华市金东区邢妙玲副食 26.65 64.11 58.43 25.36
品经营部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0.40 0.17 - -
小计 44.33 113.68 99.52 46.51
其他应付款
金华市金东区邢妙玲副食 1.00 1.00 1.00 -
品经营部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1.50 1.50 - -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1.00 - - -
裘娟萍 1.05 - - -
曹健 1.05 - - -
陆竞红 1.25 - - -
小计 6.85 2.50 1.00 -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
2019年4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裘娟萍、曹健、陆竞红针对2016年度-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2018年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17、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对发行人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对发行人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夏顶立、裘娟萍、曹健和陆竞红9名自然人构成,其中李国平为董事长,王旭斌、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以及王洪朗为董事,裘娟萍、曹健以及陆竞红为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李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10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长。目前李国平先生同时还担任水滴泉投资执行董事和经理、双园食品执行董事和经理、李子园电子商务监事。
王旭斌女士,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在金华市金港食品厂担任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8年1月在金东李子园担任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先后担任副总经理、监事;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目前王旭斌女士同时还担任双园食品监事、誉诚瑞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文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及总经理。目前朱文秀先生同时还担任龙游李子园监事、江西李子园监事。
苏忠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5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先后担任厂长、生产副总、对外合作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目前苏忠军先生同时还担任龙游李子园执行董事。
王顺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先后担任技术中心实验员、生产车间主任、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技术中心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并先后兼任技术中心经理、技术中心总监、品质管理部总监、副总经理。
夏顶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在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在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分析主管;2015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茅台建信(贵州)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裘娟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教授。1982年1月至2018年5月在浙江工业大学担任教授;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目前裘娟萍女士同时还担任浙江省药学会理事、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1991年7月至2004年2月在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原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合伙人;2004年3月至今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党总支书记;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陆竞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92年8月至2000年5月在浙江财政学校任教;2000年6月至2010年4月在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后担任课程组组长、系主任;2010年4月至2018年10月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先后担任分院院长、学院副院长;2018年10月至今在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任副处长。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崔宏伟、郑宋友和汪雪浓构成,其中崔宏伟为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郑宋友为股东代表监事,汪雪浓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崔宏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先后担任人力资源专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行政中心总监;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目前崔宏伟先生同时还担任鹤壁李子园经理、云南李子园监事。
郑宋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永久留权,196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10月至1994年4月在武义东风萤石公司水泥厂担任电气车间科长;1994年5月至1997年5月在金华市利华实业总公司担任技术部主管;1997年6月至2003年3月在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担任设备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10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担任设备总工程师;2010年9月至2015年9月在金华市恒飞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担任设备管理部总工程师;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及设备管理部总工程师。目前郑宋友先生同时还担任鹤壁李子园监事。
汪雪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11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担任市场服务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及市场服务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朱文秀、王旭斌、苏忠军、许甫生、方建华、程伟忠、孙旭芬和王顺余,其中朱文秀为总经理;王旭斌、苏忠军、许甫生、方建华为副总经理,程伟忠为董事会秘书,孙旭芬为财务总监。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朱文秀先生,详细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王旭斌女士,详细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苏忠军先生,详细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许甫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4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先后担任生产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方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在金华市双龙制药厂担任业务经理;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在金华利元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先后担任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目前方建华先生同时还担任李子园电子商务执行董事。
王顺余先生,详细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程伟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杭州搪瓷厂担任技术员;1997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金华李子园塑料厂担任厂长;2003年6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李子园担任董事长秘书,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程伟忠先生目前还担任江西李子园执行董事。
孙旭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至2004年11月在兰溪市开泰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04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金华众泰会计师事务所、金华众泰税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项目高级经理、部门主管。2009年1月至2016年11月在义乌市聚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副主任会计师;2016年12月至今在公司先后担任管理会计、财务总监。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因公司改制,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化,但相关变更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2016年6月,浙江李子园的执行董事系李国平。
2016年9月2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王洪朗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国平为董事长。
2018年8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裘娟萍、曹健、陆竞红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夏顶立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裘娟萍、曹健、陆竞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国平为董事长。
2、监事变动情况
2016年6月,浙江李子园的监事系王旭斌。
2016年9月2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崔宏伟、郑宋友为监事,与经首次职工代表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汪雪浓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崔宏伟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崔宏伟、郑宋友为监事,与经职工代表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汪雪浓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崔宏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6年6月,浙江李子园的总经理系李国平,副总经理系朱文秀、苏忠军、许甫生、方建华。
2016年9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朱文秀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旭斌、苏忠军、许甫生、方建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伟忠为董事会秘书。
2017年5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聘任孙旭芬为财务总监。
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朱文秀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旭斌、苏忠军、许甫生、方建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伟忠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旭芬为财务总监。
2019年12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聘任王顺余为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与发行人关系
水滴泉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发行人控股股东
1 李国平 董事长 双园食品 执行董事、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李子园电子商务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王旭斌 董事、副总经 双园食品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理 誉诚瑞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股东
江西李子园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 朱文秀 董事、总经理
龙游李子园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 苏忠军 董事、副总经 龙游李子园 执行董事、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理
5 夏顶立 董事 茅台建信(贵州)投 投资总监 发行人股东茅台建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投资之股东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 独立董事 关联方
6 裘娟萍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 技术顾问 无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与发行人关系
浙江省药学会 理事 无关联关系
7 曹健 独立董事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 高级合伙人、 关联方
所 党总支书记
8 陆竞红 独立董事 浙江师范大学 计财处副处长 无关联关系
云南李子园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9 崔宏伟 监事会主席 鹤壁李子园 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0 汪雪浓 监事 鑫创晟瑞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股东
11 郑宋友 监事 鹤壁李子园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2 方建华 副总经理 李子园电子商务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3 程伟忠 董事会秘书 江西李子园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其领取的薪酬(税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津贴(万元) 发放单位
1 李国平 董事长 101.82 本公司
2 王旭斌 董事、副总经理 41.69 本公司
3 朱文秀 董事、总经理 81.72 本公司
4 苏忠军 董事、副总经理 51.70 本公司
5 王顺余 董事、副总经理、 24.01 本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
6 夏顶立 董事 - ——
7 王洪朗 前任董事 - ——
8 裘娟萍 独立董事 5.00 本公司
9 曹健 独立董事 5.00 本公司
10 陆竞红 独立董事 5.00 本公司
11 崔宏伟 监事会主席 20.13 本公司
12 郑宋友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41.66 本公司
13 汪雪浓 监事 15.93 本公司
14 许甫生 副总经理、 41.69 本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津贴(万元) 发放单位
15 方建华 副总经理 51.72 本公司
16 程伟忠 董事会秘书 41.68 本公司
17 孙旭芬 财务总监 36.68 本公司
注:上述薪酬为该等人士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薪酬。2019年9月,因董事会换届,王洪朗任期届满卸任公司董事一职,夏顶立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王洪朗为千祥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夏顶立为茅台建信(贵州)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未在公司领薪。
本公司依法为在公司全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目前无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安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质押、冻
(万股) (%) 结情况
直接持有 3,355.38 28.90 无
1 李国平 董事长 通过水滴泉投资持有 3,473.40 29.92 无
小计持有 6,828.78 58.82 —
直接持有 815.70 7.03 无
通过水滴泉投资持有 1,488.60 12.82 无
2 王旭斌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誉诚瑞投资持有 166.50 1.43 无
小计持有 2,470.80 21.28 —
3 夏顶立 董事 — — — —
4 朱文秀 董事、总经理 直接持有 97.50 0.84 无
5 苏忠军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 78.00 0.67 无
董事、副总经理
6 王顺余 、核心技术人员、品 直接持有 18.75 0.16 无
质管理部总监
7 裘娟萍 独立董事 — — — —
8 曹健 独立董事 — — — —
9 陆竞红 独立董事 — — — —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质押、冻
(万股) (%) 结情况
10 崔宏伟 监事会主席 直接持有 22.50 0.19 无
11 郑宋友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持有 18.75 0.16 无
12 汪雪浓 职工监事、 通过鑫创晟瑞投资持 27.00 0.23 无
市场服务部经理 有
13 方建华 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 73.50 0.63 无
副总经理、核心技
14 许甫生 术人员、李国平之 直接持有 67.50 0.58 无
妹妹李秀芳之配偶
15 程伟忠 董事会秘书 直接持有 63.00 0.54 无
16 孙旭芬 财务总监 直接持有 30.00 0.26 无
17 何建新 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鑫创晟瑞投资持 7.50 0.06 无
技术中心副经理 有
18 王文斌 王旭斌之弟、 通过鑫创晟瑞投资持 30.00 0.26 无
供应中心总监 有
李国平之妹妹李秀 通过鑫创晟瑞投资持
19 李能 媛之配偶、 有 7.50 0.06 无
生产部部长助理
合 计 9,841.08 84.74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表格披露的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第一大股东水滴泉投资持有公司42.7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金华水滴泉投资发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24日
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3MA28D55Y22
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华社区高恒东方明珠花园A02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华社区高恒东方明珠花园A02幢
股东构成 李国平持有70.00%,王旭斌持有30.00%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
经营范围 上除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咨询,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企业形象策划。(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
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单 截止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位:万元,业经中 2019.12.31/2019年度 13,819.82 13,817.52 5,918.36
汇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2020.6.30/2020年1-6月 13,921.09 13,911.09 93.57
目前,水滴泉投资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未有其他对外投资。(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李国平、王旭斌夫妇直接持有公司4,171.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3%,并通过持有水滴泉投资100%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2.74%的股份,通过持有誉诚瑞投资57.51%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3%的股份,共计持有本公司80.10%的股份。公司自1994年设立至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李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李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55.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0%,并通过持有水滴泉投资70.00%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29.92%的股份,共计持有本公司58.82%的股份。
王旭斌女士,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旭斌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15.7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并通过持有水滴泉投资30.00%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82%的股份,通过持有誉诚瑞投资57.51%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3%的股份,共计持有本公司21.28%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555,867.70 80,574,157.29 186,979,414.18 245,448,517.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30,000.00 2,07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901,300.21 1,156,153.77 514,220.15 500,843.18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40,644,534.02 116,254,891.69 31,954,715.11 30,961,170.48
其他应收款 410,470.88 508,975.50 363,373.37 1,402,100.49
存货 168,563,400.75 73,865,215.86 64,749,494.45 46,017,191.77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32,001,901.33 27,268,636.75 14,060,305.48 3,885,166.75
流动资产合计 364,907,474.89 301,698,030.86 298,621,522.74 328,214,990.4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13,160,389.75 13,633,336.72 2,907,173.10 2,912,504.43
固定资产 325,719,790.50 327,938,241.34 355,872,018.38 180,650,603.84
在建工程 107,323,248.29 74,268,276.15 402,520.32 40,310,613.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77,425,311.28 78,453,978.40 82,263,439.93 54,426,763.27
开发支出 - - - -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361,058.30 791,099.06 1,651,180.58 2,496,79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65,756.96 10,169,307.28 6,281,879.55 6,142,870.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036,876.48 19,820,935.04 1,010,311.00 26,675,302.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4,492,431.56 525,075,173.99 450,388,522.86 313,615,456.08
资产总计 929,399,906.45 826,773,204.85 749,010,045.60 641,830,446.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3,209,682.64 3,003,854.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35,647,738.67 37,472,603.25 35,541,709.10 45,491,830.20
应付账款 94,695,813.86 96,351,057.15 109,101,736.51 76,287,700.37
预收款项 351,977.51 61,557,492.72 47,173,926.14 127,696,892.16
合同负债 43,774,609.51 - - -
应付职工薪酬 13,824,295.39 15,162,553.89 12,429,768.61 8,928,013.68
应交税费 28,163,039.15 36,238,843.60 27,373,414.18 18,696,765.57
其他应付款 26,955,771.48 26,815,332.71 25,576,656.14 14,661,664.08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96,622,928.21 276,601,737.49 257,197,210.68 291,762,866.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35,428,561.05 35,162,637.29 21,458,460.02 19,514,683.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428,561.05 35,162,637.29 21,458,460.02 19,514,683.02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负债合计 332,051,489.26 311,764,374.78 278,655,670.70 311,277,549.08
股东权益:
股本 116,100,000.00 116,100,000.00 116,100,000.00 73,007,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156,741,477.93 156,741,477.93 156,741,477.93 126,053,377.9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29,442,096.26 29,442,096.26 18,418,442.72 11,131,450.32
未分配利润 295,064,843.00 212,725,255.88 179,094,454.25 120,360,86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97,348,417.19 515,008,830.07 470,354,374.90 330,552,897.4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7,348,417.19 515,008,830.07 470,354,374.90 330,552,897.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9,399,906.45 826,773,204.85 749,010,045.60 641,830,446.5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429,928,218.13 974,546,121.27 787,052,295.39 602,037,719.04
减:营业成本 273,019,722.58 575,930,166.10 492,289,827.25 391,765,828.12
税金及附加 3,020,480.53 8,863,670.61 6,987,534.92 6,033,404.21
销售费用 43,650,028.37 130,433,371.65 96,868,847.01 81,680,679.48
管理费用 18,785,712.44 38,582,636.33 38,833,858.15 22,357,484.13
研发费用 3,730,541.32 9,475,868.03 9,618,423.49 4,087,757.06
财务费用 1,091,675.22 -1,891,879.22 291,903.67 -1,593,914.66
其中:利息费用 1,704,573.95 110,838.33 894,537.16 -
利息收入 -671,551.77 -2,135,308.84 -811,231.49 -1,695,840.73
加:其他收益 20,132,365.10 19,365,238.03 16,076,331.80 15,058,835.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8,703.93 897,329.87 1,715,316.20 630,904.11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333.95 -60,151.94 -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417,168.03 -21,593.2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83,509.59 355.42 -896,261.40 -245,651.04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06,706,283.16 233,355,059.15 158,640,119.47 113,128,976.47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51,389.43 1,371,901.78 910,364.84 2,478,661.28
减:营业外支出 1,099,344.85 450,888.69 208,374.22 468,572.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05,958,327.74 234,276,072.24 159,342,110.09 115,139,065.2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618,740.62 52,623,617.07 34,915,772.61 24,960,543.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82,339,587.12 181,652,455.17 124,426,337.48 90,178,521.95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82,339,587.12 181,652,455.17 124,426,337.48 90,178,521.95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2,339,587.12 181,652,455.17 124,426,337.48 90,178,521.95
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82,339,587.12 181,652,455.17 124,426,337.48 90,178,521.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82,339,587.12 181,652,455.17 124,426,337.48 90,178,521.95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1.56 1.13 0.8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1.56 1.13 0.8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7,542,695.38 1,121,134,122.23 832,844,691.65 785,941,428.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379,445.30 11,874,305.20 11,574,046.80 10,990,926.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40,617.14 27,222,010.96 22,765,626.73 29,190,21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9,462,757.82 1,160,230,438.39 867,184,365.18 826,122,574.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9,088,854.87 699,753,873.84 548,705,740.06 432,427,927.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2,468,094.93 93,366,249.63 64,894,874.19 46,331,125.5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559,367.97 101,860,948.19 71,361,674.77 69,587,25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12,884.11 114,169,117.37 101,264,815.44 72,422,342.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0,129,201.88 1,009,150,189.03 786,227,104.46 620,768,64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33,555.94 151,080,249.36 80,957,260.72 205,353,928.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711.04 71,120.69 1,947,724.32 377,777.7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8,703.93 232,417,329.87 393,715,316.20 80,630,904.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9,414.97 232,488,450.56 395,663,040.52 81,008,681.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7,000,243.97 116,995,953.79 151,399,051.15 146,319,908.2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30,000.00 233,590,000.00 392,000,000.00 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830,243.97 350,585,953.79 543,399,051.15 186,319,908.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00,829.00 -118,097,503.23 -147,736,010.63 -105,311,226.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3,780,9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3,150,000.00 22,000,000.00 47,080,000.00 -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22,537.40 44,281,949.54 53,348,400.00 6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272,537.40 66,281,949.54 174,209,300.00 6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000,000.00 19,000,000.00 47,08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648,745.48 137,104,984.16 59,300,297.16 1,155,36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32,664.74 50,430,316.90 28,901,579.40 7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081,410.22 206,535,301.06 135,281,876.56 74,155,3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91,127.18 -140,253,351.52 38,927,423.44 -11,155,36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823,854.12 -107,270,605.39 -27,851,326.47 88,887,341.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056,535.69 163,327,141.08 191,178,467.55 102,291,125.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880,389.81 56,056,535.69 163,327,141.08 191,178,467.55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096,831.43 50,422,381.79 107,699,084.86 146,469,02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81,387,976.83 71,938.68 47,956,428.96 571,848.98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35,800,087.41 114,118,704.97 29,241,463.43 26,389,162.63
其他应收款 58,595.76 23,945.00 31,141,970.69 46,716,714.47
存货 67,317,506.63 24,839,193.30 35,323,435.14 35,423,217.99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9,583,656.93 5,283,018.86 54,128.49 -
流动资产合计 266,244,654.99 194,759,182.60 251,416,511.57 255,569,968.5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20,760,000.00 208,903,200.00 155,400,000.00 118,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2,718,165.44 2,954,541.06 2,907,173.10 2,912,504.43
固定资产 95,003,918.23 95,236,174.39 106,527,757.67 109,999,852.74
在建工程 - 1,185,714.4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7,210,308.12 7,427,676.47 7,309,842.25 4,813,342.18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361,058.30 791,099.06 1,651,180.58 2,496,79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7,610.40 1,742,392.95 2,190,410.97 1,599,831.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98,083.53 3,557,300.00 - 4,628,972.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0,509,144.02 321,798,098.33 275,986,364.57 244,551,300.97
资产总计 596,753,799.01 516,557,280.93 527,402,876.14 500,121,269.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9,205,293.75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4,379,890.00 12,292,000.00 24,853,872.00 24,703,450.00
应付账款 21,166,911.73 25,014,624.19 22,152,617.50 21,667,703.20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 351,977.51 86,113,265.97 62,320,625.10 118,471,646.76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749,469.31 6,617,073.15 7,367,850.53 6,586,388.81
应交税费 6,173,166.82 6,637,742.04 5,159,716.90 11,960,936.75
其他应付款 2,452,465.64 1,056,568.88 621,338.99 1,456,379.81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98,479,174.76 137,731,274.23 122,476,021.02 184,846,505.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6,509,390.40 6,967,326.24 6,306,710.02 4,899,683.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09,390.40 6,967,326.24 6,306,710.02 4,899,683.02
负债合计 104,988,565.16 144,698,600.47 128,782,731.04 189,746,188.35
股东权益:
股本 116,100,000.00 116,100,000.00 116,100,000.00 73,007,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156,741,477.93 156,741,477.93 156,741,477.93 126,053,377.9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29,442,096.26 29,442,096.26 18,418,442.72 11,131,450.32
未分配利润 189,481,659.66 69,575,106.27 107,360,224.45 100,183,052.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1,765,233.85 371,858,680.46 398,620,145.10 310,375,081.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6,753,799.01 516,557,280.93 527,402,876.14 500,121,269.47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8,506,653.99 440,415,478.48 408,832,026.31 393,080,597.02
减:营业成本 197,115,482.39 315,865,040.94 304,961,462.87 278,062,483.68
税金及附加 931,321.63 3,047,799.35 2,439,375.90 3,846,227.14
销售费用 9,035,530.35 19,085,076.75 19,677,388.83 19,082,966.26
管理费用 10,262,636.53 22,418,150.41 24,240,853.39 19,036,227.29
研发费用 3,138,572.87 9,215,335.53 9,618,423.49 4,087,757.06
财务费用 695,299.66 -2,293,365.81 -1,310,915.36 -1,627,919.11
其中:利息费用 1,159,874.72 - 894,537.16 -
利息收入 -476,423.67 -2,310,841.67 -2,241,717.42 -1,685,398.48
加:其他收益 7,690,344.06 16,325,447.02 15,006,119.80 14,958,835.98
投资收益(损失以“-” 93,800,000.00 34,820,964.09 21,379,025.58 630,904.1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 - - -
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 - - -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518,805.63 2,452,688.29 -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1,435,290.78 -1,411,952.1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83,509.59 355.42 -891,851.15 -245,651.04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26,215,839.40 126,676,896.13 83,263,440.64 84,524,991.64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4,394.12 1,103,987.17 24,473.56 2,405,094.45
减:营业外支出 1,089,576.07 232,339.58 158,247.22 455,874.1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25,150,657.45 127,548,543.72 83,129,666.98 86,474,211.91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244,104.06 17,312,008.36 10,259,743.00 17,480,996.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9,906,553.39 110,236,535.36 72,869,923.98 68,993,215.00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119,906,553.39 110,236,535.36 72,869,923.98 68,993,215.00
列)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 - - -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9,906,553.39 110,236,535.36 72,869,923.98 68,993,215.0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1,420,778.10 574,375,504.51 368,621,336.46 543,391,387.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92,045.30 11,248,405.20 11,574,046.80 10,990,926.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5,145.77 8,473,989.04 6,448,474.88 8,970,85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137,969.17 594,097,898.75 386,643,858.14 563,353,171.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7,230,960.29 408,312,609.43 325,683,192.14 289,243,915.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630,951.41 38,084,278.62 35,813,909.43 34,054,704.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133,553.79 37,757,510.49 36,276,606.85 50,324,739.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80,064.37 30,336,930.67 33,641,632.18 23,860,175.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575,529.86 514,491,329.21 431,415,340.60 397,483,53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437,560.69 79,606,569.54 -44,771,482.46 165,869,636.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3,800,000.00 34,500,000.00 19,8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74,019.48 71,120.69 2,377,293.10 377,777.7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060,945.16 370,605,680.74 80,875,095.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374,019.48 157,632,065.85 392,782,973.84 81,252,873.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565,982.14 9,393,443.35 11,625,721.67 20,716,613.9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856,800.00 53,503,200.00 37,300,000.00 101,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0 352,025,235.03 86,316,671.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22,782.14 152,896,643.35 400,950,956.70 208,533,28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51,237.34 4,735,422.50 -8,167,982.86 -127,280,411.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3,780,9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9,150,000.00 - 47,08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76,000.00 25,351,759.75 35,810,900.00 63,311,077.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226,000.00 25,351,759.75 156,671,800.00 63,311,077.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 47,08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104,580.97 136,998,000.00 59,300,297.16 1,155,360.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31,514.02 23,154,018.86 16,086,413.09 6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136,094.99 160,152,018.86 122,466,710.25 64,155,3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89,905.01 -134,800,259.11 34,205,089.75 -844,282.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03,581.66 -50,458,267.07 -18,734,375.57 37,744,942.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276,381.79 94,734,648.86 113,469,024.43 75,724,082.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879,963.45 44,276,381.79 94,734,648.86 113,469,024.43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核验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988号)。公司经核验的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8.35 0.04 -89.63 -24.57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440.30 826.95 450.23 494.82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94.80 -7.90 70.20 112.98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14.37 111.88 123.53 -6.91
的损益项目
小计 1,351.52 930.96 554.33 576.33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 349.41 238.21 153.13 171.30
用减少以“-”表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02.11 692.75 401.20 405.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1,002.11 692.75 401.20 405.03
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3.96 18,165.25 12,442.63 9,017.8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 12.17 3.81 3.22 4.49
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231.85 17,472.50 12,041.43 8,612.82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和股份支付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05.03万元、401.20万元、692.75万元和 1,002.11 万元,占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49%、3.22%、3.81%和12.17%,2020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收到增值税、所得税返还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四)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23 1.09 1.16 1.12
速动比率(倍) 0.42 0.30 0.73 0.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59 28.01 24.42 37.94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73 37.71 37.20 48.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5.15 4.44 4.05 4.53
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60 0.75 0.79 0.38
等后)占净资产比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4.99 1,131.85 1,504.22 1,541.21
存货周转率(次) 2.25 8.31 8.89 8.6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2,604.66 26,990.48 18,199.05 12,840.49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注] 63.16 2,114.67 179.1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42 1.30 0.70 2.81
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3 -0.92 -0.24 1.22
注:2017年度公司无借款利息支出。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期末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务收入金额/应收账款期初、期末余额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务成本/存货期初、期末余额平均数;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利息支出+当期计提折旧+当期资产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利息支出(不含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当期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1-6月 14.80 0.71 0.7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9年度 34.45 1.56 1.56
东的净利润 2018年度 34.10 1.13 1.13
2017年度 31.66 0.82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0年1-6月 13.00 0.62 0.6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9年度 33.13 1.50 1.50
东的净利润 2018年度 33.00 1.09 1.09
项目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年度 30.24 0.79 0.79
注:2018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3,650.36万元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为保持相关数据可比性,对2017年度每股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
流动资产 36,490.75 39.26 30,169.80 36.49 29,862.15 39.87 32,821.50 51.14
非流动资产 56,449.24 60.74 52,507.52 63.51 45,038.85 60.13 31,361.55 48.86
资产总计 92,939.99 100.00 82,677.32 100.00 74,901.00 100.00 64,183.04 100.00
资产规模方面,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64,183.04万元、74,901.00万元、82,677.32万元和92,939.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完善销售网络构建,扩大产能建设,销售规模不断增长,经营活动净利润的积累是导致公司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
资产结构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逐渐上涨,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8.86%、60.13%、63.51%和60.74%,主要原因是为解决自有产能不足,公司以出让方式购买江西上高、浙江龙游、云南曲靖等生产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浙江金华、江西上高、浙江龙游、云南曲靖等生产基地实施技改或投资建厂,导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投入增加所致。
虽然,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断增加,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为良好的水平,公司财务状况运行稳定。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
流动负债 29,662.29 89.33 27,660.17 88.72 25,719.72 92.30 29,176.29 93.73
非流动负债 3,542.86 10.67 3,516.26 11.28 2,145.85 7.70 1,951.47 6.27
负债总额 33,205.15 100.00 31,176.44 100.00 27,865.57 100.00 31,127.75 100.00
负债总额方面,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1,127.75万元、27,865.57万元、31,176.44万元和33,205.15万元。公司负债规模的变动,主要原因是随着新厂区施工建设及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变动所致。
负债结构方面,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分别占负债总额的93.73%、92.30%、88.72%和89.33%,主要为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应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江西上高、浙江龙游、云南曲靖生产基地相继开工建设,设备及工程应付款项快速增长。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41.21次、1,504.22次、1,131.85次和404.99次。因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经销模式销售产品,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故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如下:股票代码 可比上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市公司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600597.SH 光明乳业 6.86 13.92 11.95 12.33
002732.SZ 燕塘乳业 7.07 21.59 24.63 26.91
002946.SZ 新乳业 5.34 14.36 15.04 16.05
603156.SH 养元饮品 50.67 183.95 294.83 387.57
603711.SH 香飘飘 32.25 85.96 51.97 58.08
股票代码 可比上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市公司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605388.SH 均瑶健康 617.44 3,564.46 7,747.30 8,994.54
平均值 119.94 3,564.46 7,747.30 8,994.54
发行人 404.99 1,131.85 1,504.22 1,541.21
注: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经销模式下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分别为99.03%、97.59%、97.04%和95.63%,“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导致对经销商基本不形成应收帐款。随着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寄售代销规模的扩大,相关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逐渐增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先款后货”结算模式的特征。
2、存货周转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66次、8.89次、8.31次和2.25次,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及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对经销商库存管理进行动态指导,对存货周转进行有效把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突显了公司较强的存货管理能力和渠道库存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股票代码 可比上市 存货周转率(次)
公司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600597.SH 光明乳业 3.32 7.15 7.31 7.93
002732.SZ 燕塘乳业 3.97 9.01 9.69 10.50
002946.SZ 新乳业 5.06 12.36 11.78 11.07
603156.SH 养元饮品 1.27 4.72 4.96 5.09
603711.SH 香飘飘 4.71 14.67 13.19 13.61
605388.SH 均瑶健康 5.00 9.73 12.01 14.57
平均值 3.89 9.61 9.82 10.46
发行人 2.25 8.31 8.89 8.66
注: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稳定,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一致,符合行业存货周转较快的特征。
3、固定资产周转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4.19次、2.93次、2.85次和1.32次。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逐年降低主要原因是为缓解供需矛盾,提升自有含乳饮料产能,公司逐步实施江西上高、浙江龙游生产基地建设,导致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迅速增长,而上述新自有生产基地因设备调试、人员操作熟练度等原因,尚未达到满产状态,规模效应尚未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股票代码 可比上市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公司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600597.SH 光明乳业 1.58 3.34 3.50 3.59
002732.SZ 燕塘乳业 0.87 1.77 1.58 2.35
002946.SZ 新乳业 1.27 2.83 2.59 2.51
603156.SH 养元饮品 2.30 10.77 12.61 11.31
603711.SH 香飘飘 0.82 3.93 4.52 5.75
605388.SH 均瑶健康 3.54 10.56 8.51 8.58
平均值 1.73 6.01 5.55 5.20
中位数 1.43 4.67 4.01 3.63
发行人 1.32 2.85 2.93 4.19
注: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转率均维持在行业中位水平。发行人固定资产转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产品工艺流程、设备自动化水平、委托加工生产比例、设备投产运营情况等因素差异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如下: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股票代码 可比上市 2020 2020
公司 年6 年20末19年20末18年20末17年6 年20末19年201末82年01末7
月末 月末
600597.SH 光明乳业 0.94 0.88 0.88 0.87 0.63 0.60 0.67 0.67
002732.SZ 燕塘乳业 1.12 1.15 0.93 1.19 0.76 0.74 0.60 0.90
002946.SZ 新乳业 0.52 0.48 0.46 0.47 0.42 0.36 0.33 0.36
603156.SH 养元饮品 5.13 8.17 4.09 2.43 4.80 7.72 3.85 2.19
603711.SH 香飘飘 1.34 1.61 1.80 2.45 1.27 1.48 1.66 2.26
605388.SH 均瑶健康 4.84 2.94 2.59 2.15 4.69 2.77 2.42 1.93
平均值 2.32 1.98 1.79 1.59 2.10 1.75 1.59 1.39
发行人 1.23 1.09 1.16 1.12 0.42 0.30 0.73 0.85
注: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2倍、1.16倍、1.09倍和1.23倍,速动比率为0.85倍、0.73倍、0.30倍和0.42倍,均维持在行业中位水平。2019年末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末支付现金分红款7,894.80万元所致;2020年6月末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波动,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和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增加奶粉、高密度聚乙烯等大宗原材料储备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94%、24.42%、28.01%和17.59%,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50%、37.20%、37.71%和35.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指标如下:股票代码 可比上市 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 2020年6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600597.SH 光明乳业 60.34% 57.95% 62.17% 59.60%
002732.SZ 燕塘乳业 26.21% 22.51% 30.55% 27.61%
002946.SZ 新乳业 66.53% 61.66% 63.64% 70.10%
603156.SH 养元饮品 15.70% 17.85% 21.72% 34.43%
603711.SH 香飘飘 39.44% 35.28% 33.67% 31.35%
605388.SH 均瑶健康 18.18% 29.92% 32.81% 36.28%
平均值 37.73% 37.53% 40.76% 43.23%
股票代码 可比上市 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 2020年6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发行人 35.73% 37.71% 37.20% 48.50%
注: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公司的负债主要为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经营性负债,总体偿债压力较小,财务风险较低。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604.66 26,990.48 18,199.05 12,840.49
利息保障倍数(倍)[注] 63.16 2,114.67 179.13 -
注:2017年未发生利息费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有资金维持日常运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基本保持稳定增长,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支出金额较小,偿债能力较强。
(五)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近年来抓住含乳饮料市场发展的有利契机,加大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建设,与竞争对手在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群体、销售渠道等方面形成了差异化竞争,围绕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核心产品配置资源进行大单品战略占领市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42,992.82 97,454.61 78,705.23 60,203.77
营业利润 10,670.63 23,335.51 15,864.01 11,312.90
净利润 8,233.96 18,165.25 12,442.63 9,017.85
公司结合自身产品优势及销售区域市场特点,持续深耕含乳饮料行业,并不断完善全国销售网络和生产布局,在实现渠道不断深挖下沉的同时,持续注重销售市场的精细化管理,对不同发展阶段、销售区域及销售渠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销售推广策略和返利补贴政策。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3.36 15,108.02 8,095.73 20,535.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0.08 -11,809.75 -14,773.60 -10,531.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9.11 -14,025.34 3,892.74 -1,115.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82.39 -10,727.06 -2,785.13 8,888.73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35.39万元、8,095.73万元、15,108.02万元和4,933.3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754.27 112,113.41 83,284.47 78,594.14
营业收入 42,992.82 97,454.61 78,705.23 60,203.77
销售收现比率(倍) 1.09 1.15 1.06 1.31
注: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收货款的结算方式,销售收现比率分别为1.31倍、1.06倍、1.15倍和1.09倍,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系于2016年11月2日由浙江李子园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上一年分配一次。经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股东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840.5760万元(含税)。
2019年5月7日,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股东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805.00万元(含税)。
2019年12月6日,本公司2019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股东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7,894.80万元(含税)。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股利分配行为。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均合法合规。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
策程序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现金分红的必要性和恰当性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持续稳步增长、账面货币资金充裕、资产负债率低,为回报公司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的坚定支持,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具有合理性。
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7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为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840.5760万元、5,805.00万元和7,894.80万元,分别占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未分配利润的48.53%、32.41%和41.95%。报告期内,公司在兼顾自身经营发展的同时非常重视股东回报情况。
上述现金分红均已在相应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分配并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五)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分配条件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考虑到本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以及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可以在上述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股票股利分配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②因公司具有成长性、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③不违反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3、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在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进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 实收 法定 注册地及主要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资本 代表人 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浙江省金华市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 含乳饮料的
1 双园食品 2015.11.27 100.00 100.00 李国平 金东区曹宅镇 发行人持有 配方乳粉),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凡涉及后 销售;公司
李子园工业园 100.00% 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 经销渠道销
05幢 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售中心
云南省昆明经
开区洛羊街道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 目前已无实
2 汉金食品 2015.12.31 50.00 50.00 王文斌 办事处王家营 发行人持有 方奶粉)、日用百货销售。(以上范围均不含危 际经营,注
西货场站云南 100.00% 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销中。
顺达物流有限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1-2号库
生产加工: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
茶(类)饮料、其他饮料类),乳制品【液体乳
(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方便食品【其
他方便食品(主食类)】;零售:预包装食品、
江西省宜春市 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限分支机构经 含乳饮料的
3 江西 2016.07.06 5,000.00 5,000.00 程伟忠 上高县五里岭 发行人持有 营)、初级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生产;公司
李子园 工业园 100.00% 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金 全国辅助生
属材料、机械设备、非粮食饲料;日用杂品批发产基地
零售;注塑类、吹塑类塑料制品制造;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
口,食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83
注册 实收 法定 注册地及主要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资本 代表人 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食品经营,日用杂品网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浙江省金华市 咨询,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含乳饮料的
4 李子园电 2016.08.26 600.00 40.00 方建华 金东区李渔东 发行人持有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销售;公司
子商务 路1111号办公 100.00% 资等金融业务)。(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 电商直销平
楼6楼613-620 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 台
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含乳饮料的
浚县产业集聚 类);乳制品【液体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 生产;公司
鹤壁 区衡山路与永 发行人持有 乳)】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 华中地区生
5 李子园 2017.01.05 3,000.00 2,886.00 王文斌 兴路交叉口西 100.00% 幼儿配方乳粉)(限分支机构经营),农产品,产基地,目
北角(谷夫食品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非粮食饲料、前处于建设
院内) 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注塑类、吹塑类塑料制品制 阶段
造。
食品生产,范围主要包括:乳制品(调制乳、灭
菌乳、发酵乳)、饮料(蛋白饮料、果汁饮料、含乳饮料及
风味饮料、其他饮料);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的生
浙江省龙游工 零售;纸箱,范围主要包括:印刷、生产、销售;产;公司华
6 龙游 2017.02.16 6,000.00 6,000.00 苏忠军 业园区同舟路 发行人持有 PP瓶、PE瓶、PET瓶制造与销售;初级食用农 东地区辅助
李子园 32号 100.00% 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易 生产基地,
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协助满足华
备、饲料、日用品批发兼零售;食品技术的开发;东及周边省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市市场需求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84
注册 实收 法定 注册地及主要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资本 代表人 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乳制品、预包装食品的生产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含乳饮料的
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生产;公司
云南 云南省曲靖市 发行人持有 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西南地区生
7 李子园 2018.05.28 8,000.00 8,000.00 林小忠 陆良县青山工 100.00% 饲料、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产基地,目
业园区 食品技术的开发;普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前处于试生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产阶段
经营活动)
1-2-85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行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称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号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双园食品 14,512.09 350.88 -299.20 15,073.40 950.08 332.04
2 汉金食品 210.28 210.28 -5.83 296.81 296.11 45.66
3 江西李子园 14,945.15 9,042.38 2,573.78 14,309.42 11,468.59 4,701.12
4 李子园 341.84 185.16 100.71 540.80 84.45 68.57
电子商务
5 鹤壁李子园 5,275.09 2,681.97 -28.50 3,342.52 1,754.47 -81.66
6 龙游李子园 23,972.88 10,030.31 2,544.46 22,163.08 11,485.85 4,204.37
7 云南李子园 13,948.43 10,285.36 706.86 14,221.24 9,348.82 1,595.62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8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轻重缓急原则依次投入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 拟使用募 备案文件 环评批复
号 投资总额 集资金额
河南省企业投资
鹤壁李子园 年产10.4万吨含 项目备案证明 浚环监表
1 食品有限公 乳饮料生产项目 40,000.00 37,658.07 (项 目 代 码: (2019)14号
司 2018-410621-14-
03-020380)
云南李子园 年产7万吨含乳 陆发改工交备案 陆环审〔2018〕
2 食品有限公 饮料生产项目 28,000.00 25,169.66 [2018]75号 23号
司
浙江省企业投资
浙江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 项目信息表 金环建金
3 食品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技 6,244.57 6,244.57 (项 目 代 码: 〔2019〕8号
限公司 术创新中心项目 2018-330703-15-
03-096218-000)
合计 74,244.57 69,072.30 - -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募投项目投资额,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 T年 T+1年 T+2年
集资金额
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 37,658.07 19,075.73 16,774.84 1,807.51
产项目
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 25,169.66 10,493.84 13,272.49 1,403.33
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 T年 T+1年 T+2年
集资金额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 6,244.57 4,478.52 1,766.05 -
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合计 69,072.30 34,048.09 31,813.38 3,210.84
上述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实际投入时间将按照项目的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我国含乳饮料行业的产值不断增加,其中2018年含乳饮料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为898.60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71.36亿元,2014年至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38%。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营养、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含乳饮料的消费需求预计也将同步提升。2019年到2023年,我国含乳饮料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预计增长率基本维持在 6%-8%,含乳饮料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将从2019年的973.50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314.40亿元。
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数据统计,华北、华东、华中区域含乳饮料销售额显著高于其他区域。西南地区为含乳饮料销售额增长速度最快地区之一,发展潜力较大。从销售区域分布看,报告期内华东、华中、西南地区为公司核心销售区域,以上区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维持在95%左右。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新建的鹤壁李子园“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和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分别位于华中和西南地区,是公司实现全国布局的重要举措之一。
公司深耕含乳饮料行业二十余年,在含乳饮料及其他饮料产品研制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技术研发体系。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与一批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和专利,同时公司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交流,建立了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提升新产品开发水平,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含乳饮料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以及目标区域良好的市场基础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提及的风险外,投资需要关注以下风险:(一)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长期专注于市场调研、配方研发、生产工艺改进,形成并掌握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非专利工艺配方及生产经验,是公司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和核心竞争力的所在。虽然,公司对产品生产工艺、配方、客户信息等均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例如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离,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但是,公司未来仍有可能因未能有效执行保密制度和措施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销模式拓展导致的管理及稳定性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以买断式经销模式为主,公司通过制定产品销售推广策略,并协助经销商深入拓展销售渠道,可快速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市场渗透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经销商数量分别为1,207家、1,532家、1,760家和1,744家。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合同,并通过销售指导价、经销区域管理、经销商库存管理、经销商考核、销售督导等多个方面对经销商购销业务进行指导规范。如经销商市场开拓能力跟不上公司发展要求,或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经营方式与服务质量有悖于公司运营宗旨的情况,或因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而公司与其解除经销合同,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销售收入水平。
(三)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减征标准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公司可享受按年平均实际安置人数每人每年定额2,000元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减征的最高限额为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公司为社会福利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及地方税减免退税,税收优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值税退税额 477.36 1,121.04 1,123.20 1,040.49
地方税减免税额 - - - 24.40
所得税加计扣除额 99.19 206.21 184.26 174.67
小计 576.55 1,327.25 1,307.46 1,239.56
利润总额 10,595.83 23,427.61 15,934.21 11,513.91
安置残疾人员相关税
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 5.44% 5.67% 8.21% 10.77%
额比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相关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0.77%、8.21%、5.67%和5.44%,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发生大幅减少,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产能扩大的市场销售风险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河南鹤壁“年产 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和云南曲靖“年产 7 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两个扩产项目。上述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产能17.40万吨/年。虽然,我国含乳饮料行业消费需求量持续保持增长,且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分别位于公司销售增长较快的华中和西南市场区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销售空间,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仍可能出现因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产业和监管政策变化或者未来出现无法估计且对公司不利的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公司新增产能若无法及时消化将无法按照既定的计划实现经济效益。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得到大幅增加,但由于河南鹤壁“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和云南曲靖“年产 7 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两个扩产项目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需要 2 年的建设期,且建设完成后将导致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3,673.83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可能产生公司短期内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的风险。
(五)营业规模快速扩张的管理风险
管理能力是企业保持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近年来发展较快,已建成浙江金华、江西上高、浙江龙游三大生产基地。特别是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资,公司生产能力、员工人数、资产规模将得到快速扩张,公司业务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司生产基地的增加、销售区域的扩张,将对公司战略规划合理性、发展定位准确性以及管理能力、组织能力、营销能力、技术能力提出综合性的考验。公司的管理模式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以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可能面临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李国平、王旭斌夫妇直接持有公司4,171.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3%,并通过持有水滴泉投资100%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2.74%的股份,通过持有誉诚瑞投资57.51%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3%的股份,共计持有本公司80.10%的股份,并且李国平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王旭斌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虽然,本公司建立并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同时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李子园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业务与李子园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但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国平、王旭斌夫妇仍能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人事安排等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经营业绩连年快速增长趋势无法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60,203.77 万元、78,705.23 万元、97,454.61万元和42,992.8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612.82万元、12,041.43万元、17,472.50万元和7,231.8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86%。公司多年专注于含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的市场运营和“李子园”品牌推广,凭借稳健的下游需求和大单品销售拓展策略,抓住机遇拓展市场,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整体呈较快增长趋势。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的逐年扩大,如未来公司市场拓展情况不及预期或市场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无法维持快速增长趋势的风险。
二、发行人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或者协议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或者协议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销售目标在50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经销商名称 经销产品 经销区域/渠道 签署日期 销售目标 合同有效
期限
杭州春翰商贸有限 甜牛奶乳饮料系 杭州市区(除西湖
1 公司 列等李子园品牌 区外)流通渠道 2020.01.01 2,540.00
产品
2 义乌市园歌商贸有 同上 义乌市全渠道(除 2020.01.01 2,100.00
限公司 餐饮)
3 郑州市宜胜食品有 同上 郑州地区流通渠 2020.01.01 1,500.00
限公司 道
4 无锡百亿客食品商 同上 无锡流通渠道 2020.01.01 1,318.00
贸有限公司
5 金华百越食品有限 同上 许昌市全渠道 2020.01.01 1,280.00
公司
6 上海懋祁贸易有限 同上 上海闵行终端 2020.01.01 1,190.00
公司
7 永康市通发食品有 同上 永康全渠道 2020.01.01 1,090.00
限公司
8 金华市成羽商贸有 同上 金华市区二环以 2020.01.01 1,080.00 2020.01.01
限公司 内全渠道 -2020.12.31
9 金华市国园食品销 同上 浙江省酒店渠道 2020.01.01 1,000.00
售有限公司
10 上海君传实业有限 同上 华东、华南全家系 2020.01.01 1,000.00
公司 统
11 宁波米拉琪贸易有 同上 慈溪全渠道和余 2020.01.01 980.00
限公司 姚家家福系统
12 东阳市灵景商贸有 同上 东阳全渠道 2020.01.01 960.00
限公司
13 宁波海曙柯晓敏食 同上 宁波鄞州海曙区 2020.01.01 950.00
品经营部 全渠道
14 南昌仁泓博商贸有 同上 南昌市区餐饮、连 2020.01.01 940.00
限公司 锁超市渠道
苏州泽嘉轩商贸有 江苏省苏州市传
15 限公司 同上 统渠道,除学校电 2020.01.01 920.00
商之外
序号 经销商名称 经销产品 经销区域/渠道 签署日期 销售目标 合同有效
期限
16 浦江县挚恋食品有 同上 浦江县全渠道 2020.01.01 910.00
限公司
17 信州区徐记食品经 同上 信州区、广信区、 2020.01.01 850.00
营部 横峰县全渠道
金华市金东区邢妙 武义,金东(二环
18 玲副食品经营部 同上 以外不含曹宅)全 2020.01.01 840.00
渠道
19 杭州中凯食品有限 同上 杭州市便利系统 2020.01.01 790.00
公司 渠道
20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 同上 宁波市区早餐渠 2020.01.01 750.00
湖鑫越食品配送店 道
台州市申瑞商贸有 椒江区、路桥区、
21 限公司 同上 黄岩区流通、BC 2020.01.01 735.00
类特通渠道
22 上海书雯贸易有限 同上 上海浦东南汇批 2020.01.01 720.00
公司 发渠道
23 上海亿倚实业有限 同上 华东大润发渠道 2020.01.01 720.00
公司
24 杭州何家食品有限 同上 杭州滨江区、萧山 2020.01.01 700.00
公司 地区流通渠道
25 杭州安购食品有限 同上 杭州西湖区流通 2020.01.01 700.00
公司 渠道
26 武汉鑫博苑商贸有 同上 武昌学校、流通渠 2020.01.01 700.00
限公司 道
27 西双版纳子卿经贸 同上 景洪市全渠道 2020.01.01 680.00
有限责任公司
28 长沙市创新未来食 同上 长沙河东及长沙 2020.01.01 680.00
品贸易有限公司 县传统渠道
长沙市(河西片
29 长沙霞之光食品贸 同上 区)学校、便利连 2020.01.01 680.00
易有限公司 锁、商超、小型便
利店渠道
30 南京交联贸易有限 同上 南京市栖霞区(众 2020.01.01 650.00
公司 彩市场)流通渠道
31 嘉兴启茂商贸有限 同上 嘉兴市区流通渠 2020.01.01 620.00
公司 道
32 新建区日兴副食品 同上 新建区流通渠道 2020.01.01 600.00
经营部
33 嘉善东昇食品有限 同上 嘉善、平湖流通、 2020.01.01 600.00
公司 KA渠道
34 常州玖奕源商贸有 同上 常州市区流通、学 2020.01.01 600.00
限公司 校渠道
35 昆明甘娜宸商贸有 同上 昆明新广丰批发 2020.01.01 600.00
限公司 渠道
36 昆山市统乐商贸有 同上 昆山全渠道 2020.01.01 574.00
限公司
37 昆明海集商贸有限 同上 昆明批发、特通渠 2020.01.01 530.00
公司 道
赣州市赣州市区
38 章贡区艳红食品商 同上 学校、网吧、商超、 2020.01.01 500.00
行 小餐饮、士多店渠
道
39 上海海量食品有限 同上 华东好德、可的、 2020.01.01 520.00
公司 快客渠道
40 成都桂鑫苑商贸有 同上 成都主城区学校、 2020.01.01 510.00
限公司 个人便利店渠道
序号 经销商名称 经销产品 经销区域/渠道 签署日期 销售目标 合同有效
期限
乐平市徐新华食品 乐平市流通、餐
41 商行 同上 饮、学校、商超渠 2020.01.01 500.00
道
浙江世纪联华、华
杭州喆淼商贸有限 润卖场、物美卖
42 公司 同上 场、沃尔玛、苏果 2020.01.01 500.00
小店便利系统渠
道
宁波市路林市场李 宁波市江北区、镇
43 子园牛奶经营部 同上 江区全渠道(除早 2020.01.01 500.00
餐)
(二)采购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采购内容 合同金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1 份有限公司华东化 HDSL(1)2020019 2020.01.01 HDPE 框架合同
工销售分公司
2 浙江省商业工业有 GY19093001WS 2019.10.19 进口奶粉 12,465.00
限公司
3 嘉兴市鑫凯润贸易 20200316 2020.03.16 进口奶粉 753.00
有限公司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 灌装拧盖机、全自
4 有限公司 ZY19095 2019.08.08 动高速旋式拉吹 1,398.00
成型机等
5 龙游海宏纸制品有 20200019 2019.12.13 彩箱、礼盒箱 框架合同
限公司
6 金华市佳益化工经 2020101 2020.01.01 乙基麦芽酚、咖啡 框架合同
营部 粉等
7 上海天良机械制造 IBN20190326 2019.06.21 连续式杀菌机 1,140.00
有限公司
8 扬州长海食品机械 20190713 2019.07.18 云南李子园前处 870.00
有限公司 理设备
9 金华市龙洲净化工 20191106 2019.11.09 净化工程设备 668.00
程有限公司
10 金华市龙洲净化工 20200221 2020.02.27 净化工程设备 730.00
程有限公司
11 中山市富邦机械有 FB201911W23 2019.11.30 吹瓶机 678.00
限公司
12 上海尧竞智能设备 YJ/YNLZY1123- 2019.11.28 输送线设备 602.80
有限公司 2019
13 宁波市永宏机械有 YH20200103 2020.01.11 理瓶灌装机系统 592.00
限公司
14 昆明小健哥食品有 - 2019.12.26 委托生产加工 框架合同
限公司
15 四川牧遥牛奶食品 LZY202001003F 2019.12.30 委托生产加工 框架合同
有限公司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采购内容 合同金额
16 红河云牧乳业有限 LZY202001002H 2020.1.11 委托生产加工 框架合同
公司
17 河南谷夫食品股份 - 2020.01.21 委托生产加工 框架合同
有限公司
18 路易达孚(中国)贸 BS20292 2020.05.14 白糖 1,662.00
易有限责任公司
19 杭州瑞东机械有限 ZY20055 2020.05.18 灌装设备 2,210.00
公司
20 路易达孚(中国)贸 BS20373 2020.07.24 白糖 1,092.00
易有限责任公司
21 嘉兴市鑫凯润贸易 - 2020.08.11 全脂奶粉 819.00
有限公司
22 华铁传媒集团有限 2020-238 2020.08.11 铁路列车广告 1,200.00
公司宁波分公司
23 扬州长海食品机械 20200812 2020.08.20 鹤壁李子园前处 1,085.00
有限公司 理设备
24 浙江廷丰机电工程 ZJTF20200831 2020.09.02 鹤壁李子园净化 650.00
有限公司 系统工程
25 嘉兴市鑫凯润贸易 - 2020.09.10 全脂奶粉 5,260.00
有限公司
26 天津西桥国际贸易 - 2020.09.11 新西兰OCD全脂 2,064.00
有限公司 奶粉
27 安徽省新龙图贸易 XLT20200909003 2020.09.11 全脂奶粉 2,630.00
进出口有限公司
28 中山市富邦机械有 FB202009W03A 2020.09.28 吹瓶机、中央供料 873.00
限公司 系统等
29 浙江省商业工业有 LZY-(A)HT2020 2020.09.30 进口奶粉 5,200.00
限公司 0917
30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 DS200902HQ-LZ 2020.10.14 全脂乳粉 USD345.09
公司 Y(250308308)
31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 2020-MGHT-193 2020.10.19 全脂奶粉 1,320.96
限公司
32 山东德正乳业股份 20201020004 2020.10.20 全脂乳粉 1,536.00
有限公司
(三)施工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发包方 承包人 签署日期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1 云南李子园 陆良县振亚建筑 2019.03.08 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 5,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司厂房建设土建工程
2 鹤壁李子园 浙江培华建设有 2019.07.31 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 4,000.00
限公司 司厂房建设土建工程
江西省金塔钢结 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
3 江西李子园 构有限公司 2019.07.06 司 6#厂房、煤棚、宿舍 713.00
楼
(四)融资合同
2020年2月19日,龙游李子园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循环借款额度为1,877万元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2020年(龙游)字00150号),借款利率为基础利率上浮41.75个基点,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19日至2023年1月17日,由《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龙游(抵)字0030号)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2月28日,浙江李子园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签订循环借款额度为995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3010120200003887),借款利率为基础利率上浮35.0个基点,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由《最高额抵押合同》(33100620200008874)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2月28日,浙江李子园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签订循环借款额度为97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3010120200003891),借款利率为基础利率上浮35.0个基点,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由《最高额抵押合同》(33100620200008874)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2月28日,浙江李子园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签订循环借款额度为98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3010120200003893),借款利率为基础利率上浮35.0个基点,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由《最高额抵押合同》(33100620200008874)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2月28日,浙江李子园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签订循环借款额度为98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3010120200004376),借款利率为基础利率上浮35.0个基点,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3日,由《最高额抵押合同》(33100620200008874)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3月4日,浙江李子园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签订循环借款额度为99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3010120200004386),借款利率为基础利率上浮35.0个基点,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3日,由《最高额抵押合同》(33100620200008874)提供抵押担保。
(五)抵押合同
2020年2月14日,龙游李子园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龙游(抵)字0030号),约定龙游李子园以《不动产权证书》(浙(2019)龙游不动产权第0002276号和第0002277号),为龙游李子园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于2019年5月10日至2023年2月14日发生的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等债务提供最高额为6,968万元的抵押担保。
2020年3月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33100620200008874),约定以公司所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32569号),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于2020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发生的本外币借款、商业汇票承兑、银行保函等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4,32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电话:0579-828 81528
传真:0579-828 88750
联系人:程伟忠(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电话:0571-8713 0439
传真:0571-8782 8004
保荐代表人:张士利、戴中伟
项目协办人:朱晟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豪、苏甲骢、陈杰、汤娜威、孙登元、戴炜、金函辉(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20层
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经办律师:叶国俊、陈伟(四)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电话:0571-8887 9894
传真:0571-8887 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继佳、吴建平(五)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幽燕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1202室
电话:0571-8887 9780
传真:0571-8887 9992
经办资产评估师:梁雪冰、陶菲(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5870 8888
传真:021-5889 9400(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 8888
传真:021-6880 4868(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户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9005101040035116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1年1月19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年1月21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年1月26日
申购日期 2021年1月27日
缴款日期 2021年1月29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一)查阅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二)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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