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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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1-003
    
    物产中大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预计在2021年度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2021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为公司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1 年 1 月 8日,国贸控股及下属子公司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97%股权。公司原董事林瑞进先生于2020年12月14 日担任厦门国贸的监事。林瑞进先生已于近日辞任公司董事一职,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改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五)条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出于谨慎性,公司认定厦门国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林瑞进已于近日辞任,未参与表决,公司董事会其余董事均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0年公司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下
    
    2020年1-12月,公司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性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756,660.60万元,其中向厦门国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73,879.24万元;向厦门国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82,781.3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主要系铁矿、钢铁、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纺织化纤、橡胶业务。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同为行业领域的超大型企业,尤其在铁矿、钢铁、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纺织化纤、橡胶等领域中,双方均是行业内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的企业,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公司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交    2021年度    务比例     2020年度实   务比例     上年实际发生金
     类别      易    预计金额    (%)     际发生金额   (%)     额差异较大的原
               内                                                   因
               容
     向关联人  供应
     销 售 商  链服    662,517      1.94      373,879.24      1.09     2021 年度预计金
     品、提供  务                                                   额主要考虑市场
     劳务
     向关联人                                                       情况和公司经营
     采 购 商  供应                                                 发展的需要所作
     品、接受  链服    569,100      1.69      382,781.36      1.14     调整。
     劳务      务
     合计            1,231,617    —         756,660.60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19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提请股东大会:1.授权公司2021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1,231,617万元额度内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2.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及金额,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股本:194,625.1889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801单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国贸总资产8,947,280.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77,346.43万元;2020年,厦门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1,804,693.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930.0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厦门国贸总资产12,633,375.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81,888.06 万元;2020 年 1-9 月,厦门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2,623,219.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311.88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国贸为公司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97%股权;公司原董事林瑞进先生于2020年12月14日担任厦门国贸的监事。林瑞进先生已于近日辞任公司董事一职,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改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五)条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出于谨慎性,公司认定厦门国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和采购供应链服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双方将在每次交易前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具体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交货等具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厦门国贸及其下属企业同为行业领域的超大型企业,尤其在铁矿、钢铁、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纺织化纤、橡胶等领域中,双方均是行业内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的企业。上述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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