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人,代表股份316,115,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7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20,769,8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543%。
(2)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代表股份195,345,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18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下同)共22名,代表股份14,307,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813,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305,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6,108,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25%;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6,114,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306,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6,113,6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5%;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305,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晓春、刘璐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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