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受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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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其参与研制的YP01001胶囊(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肝癌、胃癌等)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注册审评受理。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创新型小分子化学药物,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肝癌、胃癌等);该新药临床前开发由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临床及以后阶段的开发拟由本集团自主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已上市的该新药同类型药品有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等。根据IQVIA CHPA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19年度,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200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3,059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法规要求,该新药后续尚需获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准、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新药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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