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1年1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1号文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已完成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2,715,375股人民币普通股。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集泰股份的委托,担任集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中航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Jointas Chemical Co., Lt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人民币233,802,773元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股票简称:集泰股份
股票代码:00290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10336929
邮政编码:510670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信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互联网网址:news.jointas.com
经营范围: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防水嵌缝密封条(带)制造;硬质橡胶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9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23,981.80 99,898.19 87,757.63 82,449.99
其中:流动资产 76,146.04 65,470.84 58,926.91 59,354.74
负债合计 66,862.56 47,164.72 41,642.33 33,972.98
其中:流动负债 58,240.18 39,998.53 40,767.89 32,957.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119.25 52,733.48 46,115.30 48,477.01
其中:归属于母公 56,254.95 51,987.66 46,115.30 48,477.01
司的所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83,018.65 101,605.19 93,262.00 80,216.87
营业利润 11,533.89 10,362.77 2,703.95 5,338.92
利润总额 11,424.84 10,258.05 2,595.54 5,360.76
净利润 9,547.46 8,569.06 1,874.20 4,524.3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8.36 4,885.35 10,839.65 7,380.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48.39 -9,569.96 -1,896.01 -13,406.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21.51 6,540.94 -7,048.07 18,876.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347.73 1,855.20 1,894.61 12,850.09
4、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2020年1-9月 日/2019年度 日/2018年度 日/2017年度
资产负债率 53.93% 47.21% 47.45% 41.20%
(合并报表)
资产负债率 55.55% 47.63% 49.14% 41.96%
(母公司)
流动比率 1.31 1.64 1.45 1.80
速动比率 1.17 1.47 1.24 1.57
利息保障倍数 14.29 15.75 5.81 11.85
(倍)
应收账款周转 2.55 4.83 4.42 3.86
率(次/年)
存货周转率 7.04 8.83 8.84 9.43
(次/年)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指标 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保障倍数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1-9月 17.13% 0.41 0.4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9年度 17.72% 0.51 0.51
东的净利润 2018年度 3.93% 0.11 0.11
2017年度 16.69% 0.34 0.34
2020年1-9月 16.85% 0.40 0.4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2019年度 17.42% 0.50 0.50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18年度 1.72% 0.05 0.05
2017年度 14.99% 0.31 0.31
二、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的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2,715,375股,未超过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证监许可[2020]2581号文规定的上限46,760,554股。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共有4家投资者提交《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4、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发行股数32,715,375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8.7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4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
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期
(月)
1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2,355,507 204,999,999.19 6
伙)
2 允泰铭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71,537 29,999,994.29 6
3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181,025 19,999,999.25 6
业(有限合伙)
4 朱征夫 4,907,306 44,999,996.02 6
合计 32,715,375 299,999,988.75
5、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625,20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
(二)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32,715,37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586,808 7.52 32,715,375 50,302,183 18.8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6,215,965 92.48 0 216,215,965 81.13
合计 233,802,773 100.00 32,715,375 266,518,148 100.00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事项 安排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
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进一步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
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
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
表意见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
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审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提交的其他文件 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确保发
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
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并发表意见 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行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荐
代表人披露有关拟进行或已进行的担保事
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
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以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
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丛中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35层
保荐代表人:毛军、陈静
项目协办人:李小顺
联系电话:010-59562504
传 真:010-59562531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了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航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 军 陈 静
法定代表人:
丛 中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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