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余军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余军伟作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拟任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因此,同意提名余军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章利民为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起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起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章利民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条件。因此,同意聘任章利民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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