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控股子公司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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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人民币134,824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已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
    
    于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天
    
    发改核准〔2020〕1号)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及周边区域用冷负荷的需求,实现区域能源系统布局的合理性,保障区域用能的经济性与持续性,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拟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内投资建设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以下简称“金融城项目”)。
    
    综合能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
    
    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以及广州恒
    
    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
    
    别持有综合能源公司70%、20%、10%股权。
    
    项目总投资134,824万元,资本金为40,447万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比例为30%,由综合能源公司各股东按股比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步注入。其中电力集团按70%持股比例增资24,952.90万元,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同意综合能源公司投资建设金融城项目,上述项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天发改核准〔2020〕1号)。
    
    (三)上述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金融城项目将在金融城起步区建设三个冷站、多种能源设施和一个智慧能源控制系统,主要通过冰蓄冷系统供冷实现电力削峰填谷,运用智慧能源系统,实现多能互补。项目规划建设总供冷规模为249MW(70811RT)的电制冷机组、冰蓄冷集中供冷设备及配套设施,以及充电桩、储能和智慧能源控制系统等综合能源设施。按照冷负荷需求预测,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
    
    一期工程拟建设交通枢纽冷站、东部冷站及供冷管网,总供冷能力29264RT,对起步区中部和西北部实施集中供冷
    
    二期工程拟建设西部能源站,供冷能力18538RT,对起步区
    
    西南部实施集中供冷。三期工程拟建设东部冷站扩建工程,
    
    与一期东部冷站规模基本一致,对起步区东北部和南部实施
    
    集中供冷。充电桩、储能等能源设施和智慧能源控制系统根
    
    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同步实施。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项目收取的冷费参照珠江新城冷站的收费标准0.625元/kW(含税),支付的电费参照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三段式蓄冷电价标准(峰平谷电价比价1.65:1:0.25)测算,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19%(税后)。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融城项目是广州市政府、市发改委和天河区政府高度重视的示范项目,项目将引领本地区域能源、综合能源产业的发展,是公司综合能源服务转型方面的重要突破,将为公司“十四五”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公司将开启面向综合能源发展和服务模式探索的新起点、新理念、新机遇。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目前,金融城起步区正处于整体开发建设阶段,冷负荷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做好项目商业模式研究,通过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套餐等一系列工作,吸引更多潜在用户。
    
    (二)政策风险。综合能源项目处于发展阶段,需要政府扶持和协调政策,以发挥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广州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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