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104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航运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宁波舟山港”)于 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和证监会审核程序等不确定性因素,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宗权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1334Q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成立日期:1992年07月14日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班轮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船舶拆除;船舶检验服务;技术进出口;保险代理业务;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修理;船舶销售;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宁波远洋业务发展情况
宁波远洋主要从事国际近洋、远洋货物运输业务、专业化经营中日、中韩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国内集装箱公共内支、内贸航线、国内散货运输及运输辅助业务。该公司已基本建成连接南北沿海、长江沿线内支内贸网络和遍及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近洋中转网络,架构起做强支线水水转运所需的航线布局。集装箱月均运输量保持在20万TEU以上,位列全球集装箱班轮前40位。该公司干支和集散结合经营、船舶运输和各类代理结合经营的模式,全面提升了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宁波远洋在日本、韩国、台湾、浙江及沿海、沿江省市地区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目前,宁波远洋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船队规模和运输业务仍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三)主要财务数据
宁波远洋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 2019年12月 2018年12月 2017年12月
项目
日 31日 31日 31日
资产总计 279,494.65 275,098.66 284,918.20 302,062.21
负债总计 179,972.38 183,270.72 204,845.94 229,663.84
股东权益 99,522.27 91,827.94 80,072.26 72,398.37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100,956.92 216,463.91 194,902.03 183,218.71
净利润 6,851.87 10,387.94 7,542.73 7,427.82
注:上表数据未经上市专项审计。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提升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将《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公司和航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子公司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筹划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业务聚焦,能有效促进公司和宁波远洋的共同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对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宁波远洋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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