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备案文号 环评批复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文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1 扩能建设项目 25,866.00 25,866.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2018-331021-34-03-084209-000) 25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2 研发中心建设 3,247.00 3,247.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项目 2018-331021-34-03-097410-000) 24号
补充流动资金
3 及偿还银行 3,000.00 3,000.00 - -
贷款
合计 32,113.00 32,113.00 - -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 2020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44.92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41.46 万元。其中: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9,005.68万元,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9.24万元。
2、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年度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募集
的金额 募集资金的金额 资金金额
1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 25,866.00 6,898.55 12,361.96
设项目
2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 3,247.00 475.6 541.17
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000.00 2,922.98 2,922.98
银行贷款
合计 32,113.00 10,297.13 15,826.11
2020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2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自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2,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自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1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8日。以上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款项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定可使用状 变更后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态日期
1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2021年3月 2021年9月30日
2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3月 2021年9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中“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自2019年3月开工建设。由于建设初期项目投资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此外,今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以上项目土建施工单位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土建及辅助设施的施工进度延后,同时受疫情影响国外设备采购周期也延长。
公司自2020年9月在科创板上市,2020年9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以上项目按照正常施工速度进行。目前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配套生产线已经完成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设计,生产线相关设备在陆续购置。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3月达到约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拟将“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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