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有关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本次聘任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
    
    2、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董事会聘任纪金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胡成发先生、郎丰平先生、张捷先生、李明崽先生、纪冠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通过《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张工、朱崇强、周世权
    
    2020年12月28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柏新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