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0-06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903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637,3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637,3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1.593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593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存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建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538,200 99.5197 99,121 0.4803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538,200 99.5197 99,121 0.4803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538,200 99.5197 99,121 0.4803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608,761 99.8616 24,658 0.1194 3,902 0.019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606,771 99.8519 26,648 0.1291 3,902 0.0190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606,771 99.8519 26,648 0.1291 3,902 0.019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 于 公 司
<2020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 200 0.2013 99,121 99.7987 0 0.0000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 于 公 司
<2020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 200 0.2013 99,121 99.7987 0 0.0000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3 2020 年限制性 200 0.2013 99,121 99.7987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5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姚佳、李聪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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