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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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2017年3月16日,科达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8号),核准公司向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118,290股股份、向张桔洲发行17,801,382股股份、向吴瑞敏发行1,510,873股股份、向张耀东发行15,146,134股股份、向苟剑飞发行2,019,484股股份、向汤雪梅发行2,646,448股股份、向张彬发行1,183,972股股份、向北京一百动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883,029 股股份、向于辉发行659,96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562,56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莘县祺创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份发行及登记上市情况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47,969,574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45,952,136股,共计新增股份93,921,71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5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62,808,133股。
    
    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科达股份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17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7,372,20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科达股份总股本变更为955,435,933股。
    
    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科达股份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8,597,49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科达股份总股本变更为946,838,443股。
    
    2018年7月,科达股份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46,838,44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378,735,377股,转增股本于2018年7月19日上市流通。转增股份上市流通后,科达股份总股本变更为1,325,573,820股。
    
    2019年11月25日,因激励对象姚志国离职,科达股份回购注销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1,459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25,192,361股。
    
    2020年7月21日,因激励对象程军离职,科达股份回购注销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40,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24,552,361股。
    
    除此之外,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股本变动情况。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同意及确认,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张耀东、苟剑飞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新增股份的锁定安排如下:
    
    在本次重组项下取得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①若本次重组项下标的资产在 2016 年内完成交割(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下同),上述12个月届满后,根据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分期及按比例解除锁定,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完成其本次交易实施完毕首个会计年度(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所处年度,下同)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20%;
    
    第二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完成其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第二个会计年度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40%;
    
    第三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完成其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第三个会计年度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100%。
    
    ②若本次重组项下标的资产未能在2016年内完成交割,上述12个月届满后,根据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分期及按比例解除锁定,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完成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20%;
    
    第二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40%;
    
    第三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完成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80%;
    
    第四期,业绩承诺方完成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100%。
    
    如取得新增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相应部分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得转让。
    
    各方确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业绩承诺方处于锁定期内的股份不得质押、转让;如果非经上市公司同意业绩承诺方质押或转让该等股份,业绩承诺方应按《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具体如下:
    
                                                     解锁股数(股)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数   12个月且     24个月且    36个月且   2019年度
                        量   (股) 2016年度业   2017年度业   2018年业    业绩承诺
                                     绩承诺完成   绩承诺完成   绩承诺完成     完成
     张耀东             15,146,134   3,029,226    3,029,227    6,058,454   3,029,227
     苟剑飞              2,019,484     403,896      403,897     807,794     403,897
           合计         47,969,574   9,593,910    9,593,915   20,262,515  8,519,234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张耀东、苟剑飞、霍尔果斯智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诺投资”)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北京智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阅网络”)所产生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4,200万元、5,250万元和6,562.5万元。若本次交易项下智阅网络未能于2016年交割完毕,张耀东、苟剑飞、霍尔果斯智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一步追加承诺智阅网络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为6,562.50万元。
    
    交易各方约定,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于2017年4月完成过户。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智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20]000908 号),智阅网络 2019年度累计承诺业绩实现数分别为68,986,496.20元,已达到了目标净利润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就本次重组做出的承诺。
    
    三、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禁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2、由于前述股份总数量变动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影响,以上各股东持股比例及数量相应变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806,372股。
    
    3、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2位,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1   张耀东         4,240,917         0.32           4,240,917          0
      2   苟剑飞          565,455          0.04            565,455           0
           合计          4,806,372         0.36           4,806,372          0
    
    
    4、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4,806,372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13,122          0          1,713,122
              的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1,395,805     -4,806,372      6,589,43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108,927     -4,806,372      8,302,555
              无限售条件             A股              1,311,443,434    4,806,372    1,316,249,806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11,443,434    4,806,372    1,316,249,806
         股份总额                 1,324,552,361        0        1,324,552,361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就本次重组做出的承诺;
    
    2、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贺涛 黄世瑾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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