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小宁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宋小宁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鹏辉能源
股票代码:300438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董事会秘书:鲁宏力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邮政编码:511483
联系电话:020-39196852
传 真:020-39196767
互联网地址:www.greatpower.net
电子信箱:info@greatpower.net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小宁,其基本情况如下:
宋小宁先生,中国国藉,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5月出生。2010年厦门大学经济学(税收学)博士毕业,2012年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毕业。2010年10月至今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兼任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宋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收件人:刘小林
邮政编码:511483
电话:020-39196852
传真:020-3919676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宋小宁
2020年12月23日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小宁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2
的议案》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小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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