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追加限售承诺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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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20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限售承诺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7,273,380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3.7947%。因本次解除限售涉及公司的董事,所以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后,控股股东、董事长林洺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情况和公司股本情况
    
    1、2016年7月25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804,729股新股。
    
    2、2016年12月19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1,185,606股,其中控股股东林洺锋认购的股票数量为25,882,575股(明细见下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总股本为575,737,31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06,922,916股。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票数量(股)  限售期
       1             林洺锋              273,319,992.00           25,882,575  36个月
       2    前海大宇定增2号私募基金       41,000,002.56            3,882,576  36个月
       3              周雯                10,000,003.20             946,970  36个月
       4             孙红霞                5,000,001.60             473,485  36个月
                  合计                   329,319,999.36           31,185,606    -
    
    
    注:4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
    
    3、2017年2月28日,公司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245,035股的回购注销事宜;2017年3月10日,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8,734,820股;2017年11月2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共计395,000股的回购注销事宜;2017年12月21日,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共计3,790,000股;2018年6月13日,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238,0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100,000股。此外,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行权5,914,104份。由此,公司总股本由606,922,916股增加至634,383,805股。
    
    4、2018年6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34,383,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由此,公司总股本由634,383,805股增加至761,260,566股,其中控股股东林洺锋持股数由25,882,575股增加至31,059,090股。
    
    5、2019年2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596,400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761,260,566股变更为760,664,166股。
    
    6、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293,179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由760,664,166股变更为760,957,345股。
    
    7、2019年6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760,957,3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23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796股。由此,公司总股本由760,957,345股增加至913,209,386股,其中控股股东林洺锋持股数由31,059,090股增加至37,273,380股。
    
    8、2019年9月9日,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80,646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28,802股,共计回购注销109,448股。由此,公司总股本由913,209,386股变更为913,099,938股。
    
    9、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3月12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69,527,081股,公司总股本由913,099,938股变更为982,627,019股。
    
    10、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东林洺锋先生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林洺锋先生自愿将其直接持有的洲明科技首发后限售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37,273,380股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即解除限售时间由原2019年12月20日延期至2020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
    
    11、2020年11月6日,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293,77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79,207股,共计回购注销372,985股。由此,公司总股本由982,627,019股变更为982,254,03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82,254,034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95,294,61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0.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7,332,404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9.95%。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的锁定安排:
    
    林洺锋作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之一,承诺如下:
    
    “本方认购的洲明科技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方名下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
    
    本方承诺,若上述股份限售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合的(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要求延长本人锁定期的情况下),本方的股份限售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本方所持本次发行股份因洲明科技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本方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林洺锋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前其所持有的洲明科技股份,也不由洲明科技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因洲明科技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本人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一致行动人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前其所持有的洲明科技股份,也不由洲明科技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所持股份因洲明科技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本公司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3、林洺锋2019年12月2日自愿追加限售股份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人承诺自愿将直接持有的洲明科技首发后限售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即解锁时间由原2019年12月20日延迟至2020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在上述锁定期间内,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对于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违反承诺转让或减持股份的所有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林洺锋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林洺锋先生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7,273,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947%;因本次解除限售涉及公司的董事,所以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为自然人。
    
                       所持限售股总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数(股)    股份数量(股)  流通股份数量    股份数占公司股
                                                        (股)       份总数的比例
      1      林洺锋      37,273,380      37,273,380          -                -
    
    
    注: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洺锋先生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洺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0,505,020股,2020年度剩余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为68,074,929股。根据相关规定,林洺锋先生本次首发后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变更为高管锁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    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    266,936,480     27.18                   266,936,480    27.18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9,663,100     23.38     +37,273,380    266,936,480    27.18
       首发后限售股     37,273,380      3.79     -37,273,38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    715,317,554     72.82                   715,317,554    72.8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82,254,034       100                   982,254,034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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