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0-36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续延参股公司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延参股公司北京泰科先锋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期限的公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可择机出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可择机出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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