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15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
李卫国 是 1,347,417 0.23% 0.06% 2018年2月 2020年12 高新投
1日 月22日 集团有
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售和冻结数量 押股份股份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李卫国 589,652,837 25.04% 247,485,078 41.97% 10.51% 247,485,078 100% 226,254,549 66.12%
李兴国 13,909,355 0.59% 0 0% 0% 0 0% 0 0%
合计 603,562,192 25.63% 247,485,078 41.00% 10.51% 247,485,078 100% 226,254,549 63.54%
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47,485,078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26,254,549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9,652,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4%,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47,485,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97%。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03,56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47,485,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00%。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03,562,192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9,285,07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6.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2%,融资余额剩余为847,85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0,285,07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9.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66%,融资余额剩余为1,585,850,000元。李卫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质押置换及质押展期、自有资金等。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4、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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