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3496)
    
    2020年12月30日
    
    目 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5
    
    议案二 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7
    
    议案三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9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5
    
    议案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7
    
    议案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9
    
    议案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2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鉴证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会议议程:
    
    1、会议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主持人或指定专人宣读本次大会各项议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1)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2) 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3)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4、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5、推举计票人与监票人,进行现场投票统计;
    
    6、现场投票表决;
    
    7、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11、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的考虑,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修订内容如下: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96,000元,平均每月8,000元。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保障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96,000元,平均每月8,000元。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不再担任职务、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
    
    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
    
    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
    
    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外部董事工作职责的考虑,公司拟修订《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津贴范围:公司的外部董事(系指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非独立董事)。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外部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津贴标准:外部董事津贴为每年96,000元,平均每月8,000元。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部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保障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董事
    
    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恒为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外部董事,是指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公司的外部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外部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96,000元,平均每月8,000元。以
    
    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外部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六条 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外部董事津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外部董事不再担任职务、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
    
    其发放相关外部董事津贴。
    
    第九条 外部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
    
    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
    
    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草案”或“《2018激励计划》”)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草案”或“《2020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3,885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3,000股注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办公平台系统(OA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月27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股票的行为。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2018年5月9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对象人数为93人,授予数量为206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6.86元。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6.8124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专业意见。
    
    2019年3月7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手续完成,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专业意见。
    
    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4,919股。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5,303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11.95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2019年6月2日,公司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
    
    2019年6月11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证券回购注销账户(账户号码:B882734476)。
    
    2019年6月27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03股完成回购注销。
    
    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270,707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2019年1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
    
    2020年3月3日,前述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707股完成回购注销。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0,494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2020年5月11日,公司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0,494股。
    
    2020年5月28日,前述2019年度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0,494股完成回购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专业意见。
    
    2020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业务确认,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以行权价格18.25元/股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8.4万股。
    
    二、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尚未解除限售或尚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进行解除限售,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中8人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调整
    
    根据《2018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一、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以及“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自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至今,公司 2017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3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91926股;2018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2股;2019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5元(含税)。因此,上述8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123,885股;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1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1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0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000股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23,885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3,88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756,615            -123,885             91,632,7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228,590              0                109,228,590
            总计            200,985,205           -123,885             200,861,320
    
    
    四、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为总股本为 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3,88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23,885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3,885股,公司总股数由 股减少为200,861,320股。
    
    综上情况,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98.52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86.1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98.5205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86.1   万股,
     其中,普通股20,098.5205万股。            其中,普通股20,086.1320万股。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98.5205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98.5205万股,其中,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其
     普通股20,098.5205万股。                       中,普通股20,086.1320万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选举沈振宇、胡德勇、王翔、严德铭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振宇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亿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4 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胡德勇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亿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4 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王翔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AMCC 公司、上海亿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3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严德铭先生,194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上海机械学院、上海工业大学、上海大学、上海银华信息工程公司、上海复旦金仕达计算机公司。2000 年至今任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4 年 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独立董事。
    
    议案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选举罗芳、谢美山、张茵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芳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上海华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等职,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起但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谢美山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职于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2012年9月起担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茵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担任通用电气中国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经理、首席信息官等职,通用电气中国-数字化业务创新坊高级运营经理。
    
    议案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推举,提议黄琦、顾海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日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琦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亿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3 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主席。
    
    顾海东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通信技术中心、上海亿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3 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产品经理;2014年12月起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为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