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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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本次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通用设备制造项目,产品主要为5.5MW以上铸件产品,除可以加工新能源风电铸件外,还可以通用于各类机械装备、矿山设备、柴油机、海工装备等行业的铸件产品加工。公司现有的精加工车间主要生产5.5MW及以下铸件产品,自2020年4月起产生销售收入,主要客户为明阳智能,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5.5MW以上铸件产品。此外,公司已在特钢材料及风电主轴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国内外客户资源,有助于公司风电大型铸件部件产品的下游市场开拓。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结合该募投项目规划用途、产品规格及终端应用场景、在手订单情况、海上风电铸件产品与其他行业铸件产品的划分标准,说明该募投项目产品是否仅应用于海上风电行业,项目定位于“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是否准确;(2)结合海上风电行业补贴政策变化与2021年底前行业“抢装潮”情况,说明补贴政策变化及“抢装潮”结束后对海上风电铸件产品需求是否存在重大不利风险,如是,请说明是否将转向陆上风电产品或其他通用产品的生产;并结合募投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充分论述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3)结合公司目前相关收入及在手订单主要来自明阳智能的情况,说明公司目前铸件业务是否对明阳智能存在重大依赖,如是,请补充风险提示;(4)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现有毛坯铸造产线是否能够匹精加工设计产能;募投项目精加工产线与现有精加工产线是否存在优先使用顺序;(5)结合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出现下滑的原因、原有海外客户的采购产品类型及海外市场的开拓情况,说明公司借助海外市场消化新增产能的可行性;(6)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论证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收益测算是否审慎、合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0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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